健身房涉非法經營期貨 7嫌遭起訴組織犯罪條例
士检侦办某健身房涉嫌非法经营期货案,认定叶姓负责人及6名健身房教练犯罪所得合计3220万余元,其中4人另涉恐吓取财,今天依违反期货交易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起诉。
士林地检署发布新闻稿指出,叶姓男子经营健身房,涉嫌自民国110年12月起指挥6名健身教练,在健身房竹北馆、中坜馆、六家馆、士林馆,招揽学员前往某投资平台进行期货交易。
士检指出,叶男等7人未经主管机关金管会证期局许可即经营期货服务事业,从投资平台领取佣金总计新台币2231万余元。
此外,叶男还在健身房竹北馆开设课程,学费8万余元,教导学员判断投资期货的技巧,包括判断涨跌趋势、设置压力线及进场位置,以此方式违法经营期货顾问事业,进一步获利985万余元。
检方另查出,叶男及宋姓、林姓、钟姓等健身教练于111年11月26日,以未预约场地授课为由,在健身房内包围1名被害人,勒索3万2000元得逞,事后还恐吓其他揭露此事的被害人,逼迫道歉。
士检于今年4月间展开拘提与搜索行动,查扣现金1086万余元、泰铢18万余元、虚拟货币泰达币及1辆汽车。
检方指出,叶男等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其他期货服务事业,及非法经营期货顾问事业等,今天依违反期货交易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参与犯罪组织等罪,及刑法恐吓取财、强制等罪提起公诉,并声请法院宣告没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