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碳虚晃一招 中研院专家:小心被经济制裁

该份报告提醒,除了减碳的道德责任,若无法跟上国际减碳的路径,将有可能被经济制裁,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制裁,不会只是像「碳边境调整机制」的征税方式,也包含来自跨国企业的隐性减碳压力。

台湾科技媒体中心31日与中央研究院环境变迁研究中心发表「净零之路-台湾深度减碳」研究报告回应政府的净零规划,提出更积极的净零路径,呼吁台湾应把握关键的净零契机。台湾科技媒体中心表示,根据中研院专家的看法只有减碳还不够,深度减碳及除碳才能达到2050年净零排放。

王宝贯表示,台湾虽非联合国的成员,但作为全球前20大的经济体,有义务履行减碳的道德责任。若无法跟上国际减碳的路径,将有可能被经济制裁。经济制裁不只是像「碳边境调整机制」的征税方式,也包含来自跨国企业的隐性减碳压力,例如Google、苹果已经要求旗下供应链的厂商,产出的商品必须要来自绿色能源、达到减碳效益。

萧代基指出,要达成净零碳排需要不同政策工具的相互搭配,较常听到的是各种对「坏财」课税以提供减量诱因,例如碳税、能源税;这笔税收也应该用来鼓励「好事」,其一,还税于民,以抵销弱势群体在征收碳税过程遇到支出增加的冲击,其二,部分税收也应投入「除碳基金」,用于移除空气中累积的温室气体,以及研究发展创新的减碳与除碳技术。此外,排放总量管制与排放标准等「命令控制」规范,以及由多个小型组织结盟、共同推动减碳的「多中心治理模式」,都是不可或缺、可以相互搭配,使净零事半功倍的工具。

萧代基认为当前台湾因为制度上的障碍,有些成本极低的减碳措施无法落实,例如由于长期能源价格偏低,难以广泛推动各种节能投资;同时台湾虽已经将碳费纳入《气候变迁因应法》,但相对于国际的碳价格来看,台湾受到碳费收入只能用于减碳与调适用途的法律限制,碳费费率将低至减量诱因不足,只足以让环保署取得相关预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