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电费发票中1000!租屋族纳闷「奖金算房东的?」财政部给解答

▲发票中奖对许多人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小确幸。(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113年7-8月统一发票已在9月25日开奖,不少民众都积极对奖,就盼能中个大奖。不过,有租屋族也好奇,他缴纳的租屋处电费发票中奖1000元,这笔奖金应该要算他的还是房东的?话题一出,引发不少网友争论。对此,财政部也给出了出正确解答。

一名网友在PTT发文表示,他发现自己缴纳的租屋处电费发票中奖1000元,由于承租、用电、出钱的都是他,但房子是房东的,而且房东应该也知道电费发票中奖了,因此也让他不禁好奇,「那这张发票中的金额是算我的还是房东的?」

▲有网友好奇,租屋缴电费发票中奖,「奖金究竟归谁?」(图/翻摄自PTT)

贴文一出,不少网友认为「登记人是谁就谁的」、「电费单名字是他,应该就算他的」、「电费单上写的是房东名字,当然是房东」、「当然是房东,你只是付钱的而已」,不过也有人指出,「谁缴的费用就谁领啊」、「你的啊…缴钱的人才有发票」、「你消费的啊他不会有收据」、「你缴钱你的呀」。

事实上,财政部赋税署早在2015年就给出过明确的答案。根据赋税署的说明,公用事业用户对中奖项,是凭缴费后取得的载具凭证或电子发票证明联兑奖。这种兑奖方式,是由持有缴费通知单或已缴费凭证的使用人,取得中奖电子发票证明联后,再进行后续的兑奖,与该缴费通知单或已缴费凭证所登录的用户名称并无关联。

换句话说,发票中奖权益的归属并非根据登录的用户名称,而是实际缴费人才能享有兑奖与领奖的权利。因此,对于租屋缴电费的发票中奖,奖金应属于实际缴费的租客,而非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