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迳自公布台铁公司子法 工会痛批没诚信

交通部迳自公布台铁公司子法,工会痛批没诚信。(本报资料照)

「违反诚信原则!」交通部与台铁上月首度邀请台铁企业工会一同修订台铁公司化子法,会后并宣布3项子法初步达成共识,不料今(4)日台铁企业工会痛批交通部及台铁在会议后10天迳自公告台铁公司相关子法,把「无资位人员」身分保障等4项尚未谈妥的条文都纳入子法,让工会感到不受尊重。

台铁企工表示,经查交通部、台铁局已于10月31日迳自于各自官网公告「原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及所属机构现职人员优惠退离办法」及「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及所属机构随同转调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任用人员人事管理办法」2项草案,完全漠视且违背10月21日交通部子法推动会报上的劳资双方承诺。

台铁企工表示,工会原本要增列于「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及所属机构随同转调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任用人员人事管理办法」4项条文内容,包括:无资位人员(台铁局纯劳工身份者)保障;继续任用人员依军公教员工待遇幅度调薪;继续任用人员的福利精进措施应保持,所需费用由交通部编列预算支应,交由台铁公司执行;台铁公司继续任用人员应订定经营绩效奖金机制及有关规定,鼓励绩效。

台铁企工说,10月21日的会议上,交通部希望上述条文另订保障办法列入,因此工会也答应不增列于该子法,而是另订于第16项子法「转调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权益保障要点」之中。当时也明确说了,第16项子法全文尚未谈妥前,原讨论的「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及所属机构随同转调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任用人员人事管理办法」不具共识;须协商完毕后,上述「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及所属机构随同转调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任用人员人事管理办法」才视为定案。不料10月31日交通部和台铁突然于各自官网公告未具共识子法。

台铁企工说,协商过程小心谨慎,深怕些微字句疏忽,就造成员工权益的缺失。不料交通部和台铁竟不遵守承诺,藐视推动会报的共识,让工会无法接受,且破坏本已薄弱的劳资诚信基础。希望交通部及台铁即刻更正补救,并究责相关人员失职行为。

一直未被纳入讨论对象的台铁另一工会、台铁产业工会也不满表示,上述两草案公告时,台铁只给3天陈述意见期,亦即今日就到期;但参考行政院近期对公务员加班费、工时改制相关办法,至少给14日预告期,台铁根本是「假民主」走个程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