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云南、青海境内受损的高速和国省干线公路已全部抢通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雪峰)近日,云南漾濞县、青海玛多县地震发生后,交通运输部多次作出部署安排,指导云南、青海两地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做好地震抢险救灾工作

5月27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26日17时,云南、青海境内受损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已全部抢通,部分路段仍不时有落石,处于随断随抢随通状态,其他公路通行正常。铁路、民航、邮政已恢复至正常状态。

谈到交通运输部在此次地震中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时,孙文剑指出,5月22日9时,交通运输部及时启动了交通运输Ⅱ级应急响应,并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22日至24日连续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灾后应急处置工作,并从六个方面指导做好灾后抢险救援救灾各项工作。

一是指导云南、青海两地交通运输部门全力做好公路保通保畅、人员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二是科学评估地震灾害公路桥隧道基础设施影响,全力做好抢通保通工作,同时,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安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三是指导地方加强应急运力准备和调度,做好救灾人员、物资和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四是谋划开展灾后重建准备工作,及时拨付灾毁抢通、重建资金,做到应急处置、灾后重建、高质量发展有序衔接,有力支撑和支持地震区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和应急处置工作。五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政令畅通,及时准确掌握一线信息,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严防各类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六是结合汛期、暑期各地特点,加强预警全面排查,聚焦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汛期运输服务工作,确保群众出行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

孙文剑进一步指出,交通运输部派出的现场工作组于22日晚分别抵达漾濞县、玛多县震中并立即投入抢险救灾,配合当地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做好公路抢通保通、物资运输保障等工作。“5月24日晚,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向云南、青海两省分别下达车购税资金1500万元,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