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后发现个性不合分手! 「恋爱试用期」设定时间:三个月露本性
文/妮妮小宅女
很多人交往后才体会到什么叫:因为不了解而在一起,因为了解而分开。交往后才发现不合拍而分手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了减少这样尴尬的情况发生,有些时候双方会先设一段「恋爱试用期」。
根据日本网站ananweb的调查,列出了几个「恋爱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当然这和每个人对恋爱的观念不同,所以这只是搜集各个不同受访者的意见作为参考。
性事配合度:大约三天一位30岁女性受访者分享过往经验,曾经有一任男友对「脚」异常的迷恋。「我跟他交往了大概半年,他的特殊僻好实在让人很不舒服。」所以对这名女性而言,她最重视的是性事的配合度以及对方有没有特殊的性癖,要知道这点大约三天的时间就足够了。
个性和做人处事:大约一周交往前后变了个人,也不是件稀奇的事,一名28岁的女性受访者指出,和前男友开始交往后,男生态度180度大转变,常常已读不回或是讲话都用命令的语气。要看清楚一个人平常待人接物的态度和个性,大约一周的时间可以观察出来。
周遭生活圈、朋友圈:大约一个月想要稳定长久的走下去,除了交往对象外,他周遭的生活圈及朋友圈也很重要,家人、朋友、同事都是生活的一部份,也会影响交往时的情况。要了解交往对象的生活和周遭环境,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好好观察。
双方都能接受的恋爱试用期:大约三个月28岁的女性受访者分享自己经验,曾经有男性跟她告白,但自己对对方并没有什么感觉,于是双方共同拟定一个时间,先尝试交往看看。不过三个月过去了,女方的感觉并没有什么改变,于是和男方表示自己的想法后想结束关系,而男方也大方接受了这个结果。
这些「观察期」当然是因人而异,有长有短,搞不好你观察了三年,身边的良人也会一夕之间变狼人,所以观察再久也抵不过实际相处,如果发现双方真的不适合,就别浪费彼此的时间了吧~
VIA anan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