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敗訴 三校欣慰:調漲學費屬大學自治

教育部。本报资料照片

世新、实践、中原大学不满教育部否决学杂费调整案提告教育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判决三校胜诉。

大学校长表示,大学学费冻涨近廿年,早已赶不上物价,调涨学费有其合理性,也属大学自治范畴。高教工会则说,政府应管控学费调涨,但要让管理原则入法,并呼吁私校朝公共化发展。

昨判决一出炉,三校立刻发声明稿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欣慰,肯定法院裁示「学费收取是大学自治范围」,教育部应开放各校按照每年基本调幅上限调涨学费。

三校二○一八提告那年,教育部公告基本调幅上限为百分之一点八五,前一学年未调整者可调涨二点二九,幅度虽不如他们预期,但仍有助挹注短绌的高教办学资源。三校呼吁教育部正视高教资源不足的困境,别再让大学自治沦为空谈。

实践大学前校长陈振贵说,教育部管控各大学调整学费的程序不正当,要求各校先与学生沟通,拟调涨的学校都有落实,但常遭以「沟通不足」等理由回绝。我国已是低学费国家,冻涨多年的学费已落后物价成长速度,但高教办学需要经费,教育部应开放各大学在规定涨幅内调整学费。

但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说,政府不应放任大学调涨学费,不过也应合法控管此事。目前要求大学「与学生沟通才能调涨」等管理手段无法源,最后当然教育部败诉。他也呼吁私立大专校院朝公共化发展,由政府减轻学生就学负担,就算读私校也不必缴高额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