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台美双重课税 获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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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台快速双重税收减免法案重点

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14日全体一致通过台美避免双重课税法案,这是台美间建立的首个税务协议,此举可让台积电等在美营运的台厂受惠,符合条件的台厂获利扣缴率,可调降三分之二。

法案提案人、参院财政委员会主席、民主党籍议员魏登(Ron Wyden)表示,该法案强化了美台伙伴关系。他强调,此案受到广泛的支持,免除美台双重课税立法应在几个月内就能实现。

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开会讨论「美台快速双重税收减免法案」(the US-Taiwan Expedited Double Taxation Relief Act),并以27比0全票通过。该法案将在现有的美国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中增加新章节,内容分为四大类别,包括减少预扣税、常设机构规范、就业收入处理,以及包括双重国籍居民在内的台湾合格居民认定。

法案内容显示,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民自美国取得的利息、授权金和所得,课征预扣所得税(withholding tax)由原本的30%降至10%,在美国取得的股利课税比例也降至15%,若有美国企业10%以上股权的特定持有人,税率则降至10%。

魏登表示,该法案可进一步巩固实现晶片法案的目标,这项提案的推动来自参议院跨党派的力量,目的在全力支持强化与台湾的经济伙伴关系。他还说,该法案将可简化跨境投资,让同时在美、台经商的人与企业谋生更容易,并减轻税务负担。

参与该案拟定的共和党籍议员克雷波(Mike Crapo)提及,由于台湾的特殊地位,所以不会透过传统税收协定处理双重课税问题,而是透过直接修改税法,并等待台湾的互惠法案。

美国法律明定,与外国政府的经贸谈判与税收互惠,必须经国会授权后,行政部门才得与外国政府洽谈。双方若签署条约,最终还需国会同意。但透过租税协定授权方式洽签避免双重课税,旷日废时,对已赴美建厂的台积电等台厂和其员工而言,缓不济急。而参院财委会通过的「美台快速双重税收减免法案」则是采取修法途径,让双重课税问题得以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