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忘录获法制化! 台澳航空租税协议今年上路、免于双重课税

台湾澳门航空租税协议于今年起正式法制化双方的航空企业居住者经营空运输取得的收入免于被双重课税。(图/达志美联社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台湾与澳门2015年12月签署的台澳航空租税协议自今(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主要是让双方的航空企业居住者经营航空运输取得的收入免于被双重课税,包括以航空器经营航空运输有附带关系的出租航空器、航空货柜、相关设备及维修航空货柜收入,营业税税率皆为零,而且其所得或利润皆免征所得税

过去台湾、澳门航空的租税制度是以航空业者代表签订台澳双方的备忘录做为替代,相互给予空运企业免税待遇,但财政部表示,为了提供民航业者长期制度化租税保障,因此在2005年由业者将备忘录改为逐年延约,并在2014年以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澳门事务处与澳门政府驻台「澳门经济文化办事处协商后,并在2015年12月10日签署正式租税协议替代之。

台澳航空租税协议在去(2017)年11月7日立法院审议通过后,并在去年12月13日增订公布其执行法据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第29条之1」,条文内容即为台湾地区海运、空运事业在香港或澳门取得之运输收入或所得,及香港或澳门海运、空运事业在台湾地区取得之运输收入或所得,得于互惠原则下,相互减免应纳之营业税及所得税。而台澳航空租税协议协议经双方完成相互通知程序,于去年12月29日生效,自今年1月1日适用。

虽然只是将备忘录内容做永久的法制化处理,不过若从目前营运台澳航线业者包括我方长荣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虎航股份有限公司及澳方澳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来看,双方营运班次合计每周约119班,因此影响层面仍相当广泛,各界认为可建立台澳间长期免税捐机制的制度化,并协助空运业者发展。▼台澳双方营运班次合计每周约119班,因此其租税协议影响层面仍相当广泛,图为机场候机室。(图/记者于佳云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