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时效,还款要及时
案件简介:
2024年3月王先生来公司柜面反馈保单都已交满保费,为什么寿险APP上显示保单是失效状态,对此不认可,要求公司给出解释。
案件分析:
经核查,王先生2002年在我公司购买了康宁终身保险,交费期20年,基本保费600元,保费已交满,2020年4月王先生通过寿险APP申请了保单借款6000元,至今一直没有还款,现保单借款本金及利息总和大于保单的现金价值,造成保单失效。
风险提示:
根据保险合同中保单借款约定: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但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应交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百分之八十,且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
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欠交的保险费、借款及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当保单借款金额及利息大于保单现金价值时,保单会临时失效,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所以保单借款有时效,为了您的保障权益,请一定记得要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