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全动法修法 动勘条款借尸还魂(何振盛)

阁揆陈建仁先是宣布将在修正法案公告14天后下架,又改口说预告期满会自网站移除,但并非不修法,而是广纳各方意见「修得更周延」。图为教育部长潘文忠(左)、行政院长陈建仁(右)。(姚志平摄)

国防部在228和平纪念日前夕提出的《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修法草案,不仅与「和平」意象极端反差,更直接触动人民敏感的神经而引起轩然大波。面对如熊熊烈火般的民怨,菜鸟阁揆陈建仁似乎招架不住,忙中有错地宣布将在修正法案公告14天后下架,5日又说预告期满会自网站移除,但并非不修法,而是广纳各方意见「修得更周延」。看来绿营层峰力挺《全动法》修法的决心如铁一般坚定。

《全动法》修法显然是错综复杂的美中台三角博弈下的产物,其对我中央政府的扩大动员授权应来自美方的敦促或暗示。2月21日外交部长吴钊燮、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顾立雄才在美国在台协会总部与拜登政府官员举行闭门安全会谈,会后我国防部随即推出《全动法》修正草案。美国意欲将台湾全民充当抗中「外籍兵团」的战略企图昭然若揭,而民进党政府则自甘沦为俯首称臣的「附庸」角色,则丝毫不令人意外。

《全动法》修正草案之所以瞬间引爆民怨的原因在于16岁以上学生的造册动员准备,「娃娃兵」的联想简直让少子化的台湾父母搥心肝,当一家的命根可能断送在无情的战场时,哪一对父母不怒火冲天、忧心忡忡?然而多数民众不了解的是,《全动法》可能对于民主宪政秩序埋下了不可逆的破坏因子,其杀伤力与毁灭性恐将更甚于强迫青少年从军。

申言之,《全动法》修正草案授权中央政府,为因应动员准备的需要,不待战争的发生,在平时就可对新闻媒体进行调查和约谈、对金融外汇进行管制,以及对资通讯进行管制,舆论批评该草案箝制新闻媒体与言论自由,对人民私有资金财产进行管控,形同「戒严」或「类戒严」,甚至是胎死腹中的「数位中介法」借尸还魂。

言论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私有财产是宪法保障的天赋人权之一,若于战时为避免紧急危难而予以限制,系为公共利益而不得不采取的手段。但若空白授权于「动员准备」的平时,即可予以限制管控,又不明文规范起始、结束的时间与期限,对于民主宪政秩序的破坏实不容小觑。

过往曾有宪法学者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视为我国宪法的特别法,也有党外宪法学者如李鸿禧则将《动勘条款》贬抑为我国宪法的「违章建筑」,然而彼时两岸法理上仍处于交战状态,学界多数接受《动勘条款》为我国战时宪法的具体形式。

现在民进党政府力推的《全动法》修正草案宛如另类版本的《动勘条款》,尽管在法律位阶上仍有所差别,但它在战争发生的预期心理下,却授权主管机关得于平时限制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与财产权,其威力不仅不亚于《动勘条款》,且因积极动员备战,反使两岸兵凶战危的险境加速恶化。此时,曾将《动勘条款》贬抑为宪法「违章建筑」的绿营学者们,又如何看待《全动法》修正草案呢?

(作者为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未来与乐活产业学系合聘教授、台湾对外关系研究暨发展协会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