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展旭》中共代理人法借尸还魂

民进党25日上午举行记者会,针对反渗透法,总召柯建铭(中)、干事长管碧玲(左)、书记长李俊俋(右)呼吁朝野共同支持。(中央社

原本表示立法院本会期不通过「中共代理人」修法的民进党,日前突然提出「反渗透法」草案,取代先前的中共代理人修法版本,并声称目的是「规范、禁止渗透行为,且不让红色渗透合法化」。值此选战方酣之际,民进党要说此举不是为了选举,只怕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之前民进党酝酿中共代理人修法,但因规范内容过于模糊,引发侵害人权的质疑,未获多数民众的支持,甚至引起台商强烈反弹。此次「反渗透法」草案排除限制言论自由等重大争议性的条文,仅针对受敌对势力指示或资助,介入选举、罢免、公投、集会游行游说等活动,试图化解立法的阻力

然而综观草案规范的禁止行为,现行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政治献金法》、《公民投票法》及《游说法》等法律,均已有相关规范。因此,就算没有「反渗透法」,政府机关仍可就相关行为进行调查并诉究其责任,并不存在法律漏洞而有立法之必要,贸然立法只是徒增法制叠床架屋,以及执法适用紊乱,成为「盲肠法律」而已。

何况草案仍旧无法排除法律不明确、侵害人权的疑虑,虽然草案将「境外敌对势力」,明订为「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或「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之国家团体。这样的定义固然欲盖弥彰地剑指中共,民进党也不讳言就是防范「红色渗透」,但是却也可能涵括其他国家,例如与我国有钓鱼台南海主权争议的日本、菲律宾越南等国家,认同「一中政策」与中共建交的美国等无邦交国家,甚至在海外主张消灭中华民国台独团体,岂不也是「境外敌对势力」?

更夸张的是,草案将「渗透来源」定义为「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组织、政党或政治组织,以及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任何人只要与渗透来源接触,就有可能违法受到刑事制裁,这样规范空泛的法律形同明清时期的「通番禁令」,极易沦为执政者罗织罪名的工具,根本就是借尸还魂的「中共代理人法」。

这样一个漏洞百出,宣示性远超过实质意义的「盲肠法律」,民进党却义无反顾的力推,背后颇值玩味。显然这只是民进党操作「反中」、请君入瓮的手法,只要在野党反对立法,不管理由如何正当,即可贴上「红标签」,将其打成中共同路人,诉诸选民唾弃,完全呼应其反中轴线之操作;倘在野党束手不反对而通过此法,形同为其背书,亦可借此强化「抗中保台」的形象。只是这样为了选举,牺牲人权法治行径,只会让台湾向下沉沦。尤其在外媒报导共谍介入台湾选举之际,执政党又「巧合」推出「反渗透法」,究竟是谁真正引境外势力干预,已不言可喻。

北宋战功显赫的名将狄青,因遭猜忌罢官「惊疑终日」而亡,其曾向宰相文彦博询问朝廷为何如此待己,不料却得到「无他,朝廷疑尔」的回答。如今蔡政府不惜侵害人权也要通过「反渗透法」,让人民「惊疑终日」,原因恐怕也是「无他,选举抹红之技尔」!

(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司法及法制组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