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密黄牛!《文创法》能止歪风? 上路1年收4000件仅罚75件

北市刑大破获号称全台最大黄牛夫妻档,2人被逮后,手机还不断跳出讯息询问是否有「周杰伦的相关票券」,短短2小时收受订金就高达150万。(图/翻摄画面)

天王周杰伦睽违7年举办2024年巡回演唱会,其中一场将在北市大巨蛋举办,更是大巨蛋的首场演唱会,消息一出瞬间引发歌迷轰动,网路上黄牛票更是满天飞,一张票一度喊到30万元天价,而为了防制黄牛而创立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自去年上路以来虽收受4000余案,却仅有75件被裁罚。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过去针对部分运输、游乐园、演唱会门票因黄牛霸持票券转售图利,严重影响他人购票之机会,仅能以《社维法》第64条第2款裁罚,对非供自用转售而图利者,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1万8千元以下罚锾。但却由于定义模糊且罚锾过低,加上只要买卖程序未完成就不构成犯罪,且随着科技进步,黄牛也逐渐改以大量人头帐号或程式进行抢票,造成黄牛乱象。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以电脑程式等不正方法取得票券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图/翻摄画面)

对此,有关单位也在2023年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目的在于让民众拥有平等参与艺文活动际会,健全艺文票券市场机制,遏止不法加价转售艺文表演票券或以不正当方法取票表演票券的行为(运动赛事票券同样比照艺文票券)。只要艺文票券超过原定票面金额或定价贩售者,主管机关可按贩售之票券张数,处以票面金额或定价10倍至50倍罚锾,且只要刊登相关讯息就可裁罚。

此外,针对使用假资料、假身分、外挂程式或抢票机器人等方式从而取得票券者,警方可依《文创法》第10条之1第3项进行逮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同时也祭出检举奖金,只要民众检举成立,就可获得裁罚金额20%奖金,最高新台币10万元,希望以此遏止黄牛歪风。

有知情人士透露,要想遏阻黄牛歪风,与其让警方拼命抓黄牛,最简单的方法是实名制。(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资料照)

不过事实是,《文创法》自去年上路以来,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国共收受4033件,却仅有1105件符合文创法加价转售,并仅有75件进行裁罚,金额共计529万9190元,平均每件裁罚金额约7万元,上路1年以来全国裁罚件数竟未超过百件。而职业黄牛为了谋取利益,所加价贩售的项目远远不止于热门演唱会,只要是透过网路预订热门的夯品,如陈耀训蛋黄酥等,通通都是他们加价转售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