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新修证券法「加重处罚」优化发行条件 明年3月1日上路

股市示意图。(图/123RF)

记者马叔安综合报导

大陆新修改的证券历时4年多,于12月28日在大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新证券法在证券发行方面系统体现了注册制相关内容,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力度加强且创新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在法律责任方面全面加大证券领域违法处罚,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统整,此次修法,提升了针对欺诈发行各方的处罚力度。比如,对于「尚未发行证券的」,对发行人罚款标准由原来的「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60万元以下」提升到「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对于「已经发行证券的」,对发行人的罚款标准由「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提升为「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1倍以下」。

此外,新证券法指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万元的,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陆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指出,这次证券法修改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调整了证券发行的程式、强化了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

同时,新证券法完善了证券市场的禁入制度,被禁入的违法行为人除了不能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以外还增加了规定,明确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不得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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