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友深夜「指侵」独居女 10指仅1指有被害人DNA成铁证

街友闯入独居女家,以手指性侵。(图/记者季相儒摄,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自称是游民黄姓男子酒后闯入一名独子女子住处,后来更强拉被害人、以手指侵入性侵,被逮后又矢口否认,但因为只有他的右手无名指的指甲验出被害人DNA,其他手指都没有,因此还是被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8年6月徒刑

据判决书,黄男去年1月5日凌晨见一栋公寓大门没关,就恣意进入,再随机按门铃,刚好一名独居女子半睡半醒,以为是邻居就开门,他便立即闯入再脱到剩内裤,扯衣企图性侵,吓得被害人大叫「你认错人」,他却回呛「不要叫」,更动手抚摸被害人的下体,再用指头侵入,直到女子痛哭大叫,邻居到场将他留住,才当场被捕。

黄男事后辩称,自己喝醉了,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只记得当时想找地方睡觉,只有跟被害人拉扯,没有性侵,不过刑事警察局,指称他的化验结果中,右手无名指化验出被害人的DNA,但无法判别基因来自身体何处,而右手其他4支指头,与左手的手指头,都没有化验出基因。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认为,如果黄男手上的DNA是因为拉扯而来,那为什么只有1只手指被验出来,应当是他以右手无名指性侵害被害人得逞,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不知尊重异性,仅为满足一己色欲,酒后利用被害人在夜间起床睡意朦胧之机会强制性交,犯罪手段恶劣,严重危害他人基本住居安全,造成女子一生无法抹灭之心理创伤程度非轻,犯罪后复犹饰词狡辩未见悔意,态度不佳,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因此仍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他徒刑8年6月,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