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以下碰不得 恐触性侵害罪
26岁陈姓电器工性侵12岁女网友,并强拍裸照,落网后,陈姓电器工辩称不知女童只有12岁,坚称是两情相悦。对此,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长张秀鸳指出,任何人与未满16岁的人发生性行为,不论对方同意与否,都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性侵害。
▲未满16岁碰不得 恐触性侵害罪(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卫生福利部统计,性侵害被害人未满18岁者占6成,其中又以12至17岁国高中程度的学生最多,而加害人8成为熟人,网友身分者占5%,未成年小朋友惨遭心怀不轨的网友性侵事件层出不穷。
张秀鸳强调,只要跟未满16岁的青少年发生性行为,就已构成刑法第227条对未成年之性交猥亵罪,若加害人是成年人,则属于公诉罪。如果涉及强暴、胁迫等手段,甚至可构成刑法第222条加重强制性交罪,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秀鸳说,未成年的孩子沉溺网路世界中,分不清楚真实的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差异,相当危险,父母师长应协助孩子辨识网路交友的陷阱,教育孩子自我保护,避免憾事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加害人常利用被害人担心案件曝光,会遭家人责骂或名誉受损而隐忍,于是食髓知味,对被害人予取予求,因此性侵害案件一旦被揭露后,往往会发现被害人已遭多次性侵害,或同一名加害人已犯下多起性侵害案件。
张秀鸳指出,社福部未来将持续加强青少年身体自主权观念与自我保护意识的初级预防机制,如果不幸遭性侵害,可拨打113保护专线或110报案专线,寻求专业人员的协助,并至医院检查伤处,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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