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松绑 外银拚净零银弹多8,495亿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图/视讯截图)

为配合国家2050年净零转型目标,金管会为永续经济产业找银弹。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童政彰3日宣布修法松绑「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办法」,若外银发金融债是为了参与永续经济活动,额度可拉高,以目前在台外银2021年12月底净值来算,可发新台币金融债的额度达8,495亿元。

童政彰表示,参考金融总会、美国在台商会的建议,金管会在2018年已松绑过一次,放宽外银在台发金融债范围,统计自2018年6月起至2022年11月止,计有4家外银分行被核准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包括:法国兴业(473亿元)、东方汇理(180亿元)、德意志(109亿元)、法国巴黎(330亿元)等,金额总计1,092亿元。

童政彰指出,目前尚在有效发行期限内之未发行额度为197亿元,计有法国兴业61亿元、法国巴黎90亿元及东方汇理46亿元等三家银行,已发行流通在外金额合计250.5亿元。

童政彰表示,此次修法放宽至「永续经济活动」后,就现已发行金融债券的三家银行:法国兴业、东方汇理及法国巴黎来看,估计可增加之新台币金融债券金额最多达815.06亿元,但若用全部在台外银来算,以2021年12月底净值1,093亿元的八倍来看是8,746亿元,扣掉已发行的251亿元,全体外银额度达8,495亿元。

童政彰表示,此次为配合国家2050净零转型目标,鼓励金融业协助企业朝永续减碳转型,金管会在2022年12月8日与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经济部、交通部、内政部等单位共同公告「永续经济活动认定参考指引」,以鼓励金融业将资金导引至永续经济活动。

为利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参与永续经济活动融资,主要修正「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办法」第2条及第4条。有二大重点,一是放宽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发行新台币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可运用范围由现行重大公共建设、离岸风电建设及其他绿能产业建设,扩及于我国境内符合永续经济活动认定参考指引之16项一般经济活动及13项前瞻经济活动。

二是为确保外国银行在台分行所募集的新台币金融债券资金用途符合发行目的,也增订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应就资金使用、控管情形等,建立相关评估查核等管理机制。

金管会表示,本案法规松绑,预计可促进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对于永续及减碳转型经济活动之相关授信融资,进一步鼓励企业进行减碳转型,有助于达成减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