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葵子科技:现代农业的纽带

何飚是香港居民,1951年出生,祖籍广东佛山南海。一九七八年改革开放之初回乡服务祖国建设,从引进现代工业工艺设备开始,到深耕现代农业,四十多年从不懈怠。自上世纪九十代年初起,穷尽其毕生之自有资金,甚至举债对微生物在环保、土壤重金属治理、盐碱地治理、有机农业推广、食品安全等项前沿实用技术持续投入。他的坚持与执着,还影响了他的两个儿子自愿从加拿大举家回国承接该事业。

1997年何飚先生及何飚先生控股的(香港)恒山实业有限公司在其购买的两块土地上投资注册成立了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1998年成立了佛山金葵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法人独资)。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了办公楼、综合楼、科研基地〖何飚先生地块证号(明国用(2008)第1463号)建设两座房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114529号、粤房地证字第C6114530号)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地块证号(明国用(2008)第1464号)建设了三座房产(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114526号、粤房地证字第C6641702号、粤房地证字第C6114528号)〗专注于农业环保生物科技研发与生产应用,历经二十余年,获得多项杰出成果,2004年袁隆平院士欣然为公司题字:“金葵子科技——现代农业的纽带”。

但是,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当前正在面临生存危机!

2023年12月18日,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作出佛自然资明闲收[2023]4号及佛自然资明闲收[2023]5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决定无偿收回何飚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明国用(2008)第1463号的土地;无偿收回恒山实业有限公司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明国用(2008)第1464号的土地。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4日收到上述决定书,并认为上述决定严重侵害了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且如果该决定书生效执行,还可能严重侵害社会利益,故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上述的两宗地块不是闲置土地,希望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制止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的违法行政行为。

1992年11月8日,何飚作为乙方与明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甲方签订《土地出让协议》(详见附件2-1),协议约定:甲方将经广东省国土厅(粤地证[1994]214号)批准的位于明城沧江桥东部的白管洞土地约370亩,以每亩15000元的价格出让给乙方使用。协议签订后,何飚依照约定支付购地款。1997年9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分别以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核发了明国用(1997)字第06240500012号、明国用(1997)字第06240500013号、明国用(1997)字第06240500014号、明国用(1997)字第06240500010号、明国用(1997)字第0624050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1998年9月3日,何飚作为乙方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市明城镇国土房产管理所作为甲方签订《土地有偿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乙方以每平米人民币48.75元购买甲方土地,购地面积共28270平方米(按购地平面图中双方确定面积计价),总金额为1378162.50元(含土地办证费)。协议签订后,何飚依照约定支付了购地款。1998年11月5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市国土房地产管理局以何飚名义核发了明府国用(1998)字第0624050001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六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过多次换证,至2017年以前已经分别更换为佛高国用(2009)第0700012号、明国用(2005)第3507号、明国用(2005)第3508号、明国用(2006)第1022号、明国用(2008)第1464号、明国用(2008)第1463号。2017年5月15日,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作为甲方与何飚作为乙方签订了四份《佛山市高明区土地收回协议书》,分别以2522.5575万元、1371.3638万元、2783万元、5803.6256万元收回证号为明国用(2005)第3507号、明国用(2005)第3508号、明国用(2009)第0700012号、明国用(2006)第1022号的土地。仅余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明国用(2008)第1464号、明国用(2008)第1463号的土地,即上述决定被无偿收回的土地及房产。

现上述两块土地均为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佛山金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研究基地。但2023年4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向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送达《闲置土地认定书》,将何飚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明国用(2008)第1463号的土地;恒山实业有限公司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明国用(2008)第1464号的土地认定为闲置土地;2023年9月20日又分别向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送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在2个月的时间内对上述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由于上述土地属于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佛山金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研究基地,涉及重要科学研究,目的是为国家及社会处理解决土壤耕作障碍、盐碱(渍)地等问题,直接在其上进行开发建设将使多年研究成果毁于一旦;另一方面20多年来,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一直以现状使用土地,从未被认定过闲置,事实也不是闲置。何飚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多次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说明客观情况,但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均予以无视。直至2023年12月18日还作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对此,何飚先生与恒山实业有限公司表示愤慨与无奈。

上述土地是何飚先生与恒山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佛山金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研究基地。佛山金葵子植物营养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致力于对有耕作障碍的土壤进行改良技术研究和试验示范(包括盐碱地),积累了二十多年的改良治理经验,拥有8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和6 项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拥有多个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证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证书,荣获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颁布的科学技术奖、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贡献奖、中国侨界贡献奖等多个奖项。

2019年金葵子公司应袁隆平院士团队邀约,参与了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在7个省9个县市进行的改良盐碱地项目。

2022年4月,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与金葵子公司签订三年《盐碱地耐盐碱作物配套改良利用产品田间试验示范》技术服务合同。

2022年7月,中国农学会将“金葵子复合微生物肥创制及在盐碱地水稻上的应用技术”评价为重大产品和技术类成果,评价等级为国际领先水平。

2022年8月,由刘坚、万建文、魏启文等专家组成专家组,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农业分会对“金葵子复合微生物肥及治理盐碱土壤应用技术”、“金葵子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应用”、“金葵子‘腐秆剂’资源化利用有机物料应用”三项技术进行评价,分别做出国内先进,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评价。

此外,基于常年在微生物领域的研究,金葵子公司园区被确定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

政府无偿收回土地,金葵子公司将无立足之地,其不仅无法经营更会使得科研基地内孕育的大量科研用菌群灭失,科研工作前功尽弃。

金葵子公司在上述土地经营并进行科研工作20多年,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向何飚先生出让土地时并未要求建筑物占地面积,因此,金葵子公司的土地利用方式系按照最适合企业经营的方式进行的,如果改变使用方式如建设商品房、住宅楼,无疑同样意味着摧毁这个企业、何飚先生及其家人(何飚先生的事业已经由其儿子继承,全家均致力于土壤研究改良事业)。20多年来自筹资金、包括长期向银行贷款都是为了对国家、社会做力所能及的贡献,请问何罪之有?

本人与恒山实业有限公司要告政府,是广东省佛山政府主管部门提议的,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于2022年8月25日发文(编号:20221023),迫我同政府进行诉讼,这《情况反映》自述也是出于无奈。十多年来奔走政府各级部门,要求解决问题,但求助无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为掠夺我财产,违法阻止银行向我公司进行贷款,断我公司资金链,封杀我公司,想令我公司破产、倒闭,公司员工失业,何飚先生及恒山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创办的金葵子公司不能继续为国家、社会服务。

因此请求关注上述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按照土地最佳利用方式及最有利用公共利益的方式对上述土地作出处理。

何飚先生是香港公民,他热爱家乡,忠诚祖国,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长年持续地自筹资金为国家改良土壤的伟大事业艰辛耕耘,对国家为保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丶为改良十五亿亩盐碱地、为环保地解决人类生活生产产生的无害废弃物(如磷石膏)等等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集成技术解决方案,望大家能伸出正义援手,请予以关注,拯救这一爱国民营企业!

常住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二路383号;手提电话:19820319662 固话:0757-66885812 邮箱:jinkuizi@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