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陈(冲):银行法紧箍咒重击 纯网银命运多舛

陈(冲)表示,纯网银顾名思义,是跛脚的银行,除总行及客服中心外,不能开设分行,只能以网路或电子方式提供服务,等同只准走内车道的汽车,绑手绑脚,经营初期,或许影响不大,长久就不免影响业务的弹性(例如开户对象的规定、企业金融的限制等)。早年国内有Universal banking的主张,就是希望银行业务经营,能兼顾规模经济与范畴经济,有利业务拓展,并可降低成本。在电商时代,常见实体商城兼营网路店面,虚拟商城也会设置实体店面,以因应客户多变的消费习惯,何况网路银行的客群,依国外经验,忠诚度较传统银行为低,如果欠缺变化弹性,自然不利竞争及留客。

陈(冲)回忆,2013年初离开公职后,我曾在应邀在银行公会及金融研训院演讲,其中都提到金融机构在数位时代面临的挑战,务必利用受法律及主管机关保护的间隙,早做因应。其后我在报端几篇文章,包括2015/5/26「传统银行皮绷紧」一文,引述摩根大通银行J. Dimon在股东会所说「矽谷正在吞食华尔街的午餐」,对业者及主管机关都有语重心长的呼吁。

传统银行对网路经济来袭渐有警觉,本世纪以来,不论P2P、支付平台、移工汇款,乃至网银业务,在在都显示矽谷正在吃华尔街的午餐,银行再不转型,可能连晚餐都不保。我早年曾主张最好的Fintech,是金融与科技合作,由Fin负责风控、Tech负责创意,观察金融界近年的发展也的确循此渐进,但传统银行体制内的转型步调可能嫌慢,不少Tech业者按捺不住,各方对主管机关的游说不断,政府也期望新血注入能产生鲇鱼效应。2018/11/14金管会修订商业银行设立标准,模仿其他国家开放纯网银,构想初衷或许基于普惠金融,但代价不小,在纯网银陆续开业后,副作用也一如预期陆续浮现。

银行法第64条要求银行资本亏损逾三分之一,须即补足,严重者甚须勒令停业,此条文在33年前修法引进国际通行的资本适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规定后,本应适时功成身退,当年或因纵未删除,也无用武之地(对传统银行),但对先天不良的纯网银,配合经营初期的亏损,该条却将是后天一记重击。第64条规定导致纯网银在设立初期就被迫增资。纯网银被金管会要求须与商业银行相同的100亿元资本,却又被定位为经营有限业务的跛脚零售型银行。纯网银在资产与负债皆难以扩展的情况下,形成营运亏损却有超高标资本适足率的窘境。

陈(冲)表示,早期对纯网银的市场分析,可能没有考虑动态因素。在传统银行的自觉及鲇鱼效应高于预期的情形下,既有银行的网银业务也在变身,持续自我提升,从而也压缩纯网银扩展的空间。纯网银在十年前,或许是招妙棋,但到2018年,是否开放或开放几家,都应做动态甚至不同Scenarios的分析后,再做决定,如今木已成舟,面对学者习称overbanking的市场,还来得及就纯网银重新定位吗?今天的主管机关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