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冲击影视产业「像孙悟空紧箍咒要人命」

陆剧《陈情令》很受欢迎。取自官微

立法院会12月31日三读通过《反渗透法》,内文共12条的条文规范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干预。触犯此法需满足1条件和5具体行为,1条件:「不得受渗透来源的委托、指示或资助」,5具体行为包括1.违法捐赠政治献金和公民投票经费2.违法从事竞选活动3.违法进行游说4.强暴胁迫非法扰乱社会秩序和妨碍集会游行5.妨碍选举和公民投票则加重刑事责任。

广电工会理事长汪威江表示,1条件和5项具体行为不能脱勾,一旦脱勾则有太广义的解释空间,也会受人为因素解读影响。资深制作人黄宥骅则指出,《反渗透法》是政府把人民都当贼看待,要人民自己证明「我不是贼」,国外《国家机密法》要人民对国家尽忠、不泄漏国家机密,两者出发点不同,「《反渗透法》对影视圈而言就像孙悟空的紧箍咒,平时让你活动自如,在必要关头时念咒语就会要你的命」。

黄宥骅认为,「小至个人,大至两岸合拍、版权买卖都有可能违反《反渗透法》,譬如到大陆拍片接案,多从制片方收受酬劳,就算主创编导也很少完整得知投资方公司是否有大陆国企资金或共产党员身分。再者,不少戏剧在开拍前都谈好播出平台或网路平台,这些平台背后也都可能有国企股份;最后,倘若版权费带回台湾,会不会被认定违反《反渗透法》?」

她直言,「虽然民进党说这些认定会经过法院判定,但长期诉讼过程就是折磨人,台湾现在影视环境每况愈下,已不是10年前对岸捧着钞票来请台湾导演、编剧合作,现在是到对岸找工作机会发挥,影视条件已没有像杨蕙如、尹立的『限制性招标』优势,执政党仍执意用《反渗透法》箝制,此举只是让影视寒冬变暴风雪」。

亦有影视圈业者认为,台湾对陆剧审查已经非常严格,现在通过《反渗透法》,主管机关要乱扣帽子很容易,台湾影视平台未来买戏是否更难上加难?观众眼睛是雪亮的、也不是傻子,「就算台湾准播那些执政党认为有渗透的影视作品,会有收视率吗,况且那些红剧,文化部也不可能审查通过。台湾主管机关审查过头,执政党是不是恐中症过头?」

业者指出,2021是大陆建党100年,今年2020起到后年2021都是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戏,能买到的古装剧,今年起就更少了,且台湾只能买有电视发行许可证的网剧,有不少当红网剧都不能卖来台湾,像是近期夯爆的网剧《陈情令》,在台湾的电视台就看不到。

虽然台湾需要大陆资金和市场,不过大陆观众喜欢收看台剧是不争事实,去年《我的与恶的距离》在腾讯播出,正在中视、卫视热播的《想见你》在腾讯、爱奇艺也播出,这都是两岸影视文化的正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