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天堂变法 成境外公司紧箍咒

不少名人都将豪宅登记在海外投资公司避税,以后可能行不通了。图为台北市仁爱路帝宝豪宅。(本报系资料照)

免税天堂改变游戏规则,包括航运金融保险行业都将受波及。图为长荣货柜轮。(本报系资料照片

过去众多知名海外避税天堂如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BVI)等,近年伴随全球CRS追税出现转型并推新法,包含今年1月1日正式启动的「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要求企业必须提出证明证实自己在当地具备「经济实质活动」;2月22日更进一步发布施行细则,进而冲击两岸企业在海外设立的境外公司,并有调整架构提升成本风险

资诚(PwC)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会计师曾博升指出,低税区及免税天堂推出经济实质法,是国际租税规则的一项巨大改变,且后续其他低税或免税国家地区,也将陆续推出类似法案与细则。

安侯建业(KPMG)会计师事务所税务营运张芷也认为,其他类似的财务中心管辖地如西岛、根西岛、马恩岛百慕达等地,预料都会跟进立法,囊括融资、租赁、基金管理银行、保险、航运、控股公司等,甚至提供无形资产等活动的企业都会受影响。

提出证明 非纸上公司

勤业众信(Deloitte)会计师事务所指出,2017年12月起欧盟陆续公布、更新税务不合作国家的名单与观察名单,借此落实BEPS(反税基侵蚀与利润移转行动计划)行动方案,促使租税天堂陆续推出经济实质法案。

而大多经济实质法案的规范,都是要求设立在当地的公司必须具有真正经济实质活动,并提出相关证明、申报以证实并非「纸上公司」。

以2019年1月1日上路实施的「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为例,就规范在当地所设立的境外公司,必须提交年度报告,说明清楚在年度期间,该境外公司进行的可获得核心收入活动(CIGA),证明具备经济实质条件,例如有设置营运据点、聘雇全职员工、进行营业活动等。

若公司无法依照新法提出证明、按时申报的话,将被处以罚锾、刑责,甚至撤销营业登记,并将相关资讯交换给其他国家;随后2月22日开曼群岛更进一步发布经济实质法的实施细则

曾博升说,原则上来说,所有在开曼群岛所设立的公司、合伙组织,都应被视为应申报主体(Relevant Entities),但部分投资基金(Investment fund)与境外税务居民企业可被排除。

而在法遵期程上,针对2019年新法实施之前所成立公司,开曼群岛新法给这些企业半年的缓冲时间来满足经济实质条件,并要求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申报;但若为2019年之后新成立公司,则必须从2019年起就开始进行申报并满足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