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公司募资 金管会祭3+3紧箍咒

另外三项是与本国上市柜公司拉平的规定,一是新增延长申报生效条款,如募资案曾被金管会退件、撤销或废止;前一年受金管会依证交法处分二次以上等,募资案申报生效日由现行12个营业日拉长为20个营业日;二是增加退件条款;三是连续二年税后亏损者,要检具健全营业计划书,才可申请现增发行新股或具股权性质公司债。

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表示,目前第一上市柜公司共108家,其中,上市77家、上柜31家。2019年KY公司共有15件在台募资案,金额共30亿元;2020年有24件,金额97亿元;2021年共19件,金额则有115亿元;今年至3月有3件,金额10亿元,新的规定是强化KY公司的募资管理,同时也衡平KY公司与国内上市柜公司的规范。

金管会将修正「外国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预告60天,新规定预计8月上路。在同一修正案中,金管会亦开放外国兴柜公司可来台发行国际板债券,以进一步活络市场。

新规定中针对KY公司先前曾出现大陆子公司财务函证不到、财报出问题等,进行强化募资后管理的新三项措施。一是延长承销商对KY公司募资案的保荐期间,由现行募集完成年度及其后二个会计年度延长至三个会计年度,若券商监督上有疏失就会被记点,5点其承销案生效日会被延长为20个营业日,10点就会被退件。二是募资计划实际执行有重大差异,应提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办理计划变更。

三为加强募资资金管控,KY公司重要子公司若在大陆,应将在台募得资金存放在台资银行或其海外子(分)行,并依计划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