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国安法皆是紧箍咒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中新社

关切黎智英被搜捕,不等于赞同《苹果日报》;反对《香港国安法》,不等于亲美;反对台湾国安法,不等于亲中。言论自由本应超越国界,无关亲美或亲中,可惜政治立场蒙蔽了许多台湾舆论的视野,蓝营出声反对民进党的国安五法与《反渗透法》,被指责其无视中共的威胁;朱立伦关注《香港国安法》,深蓝者骂他向美国表态。

更可悲的,国家机器以国家安全为名,扩大行政裁量权,限制自由,同步在港台发生,许多台湾媒体人谴责《香港国安法》,却不批判民进党政府高举的「防御性民主」;希望港人不要当北京奴才,自己却甘于当民进党的奴才。

言论自由的重点,不在于保护我们的思想自由,而是保护我们不喜欢的思想的自由,包括主张一国两制与统一的自由。民进党当权者主张防御性民主,表明为了保卫民主可以使用限制民主的手段,压制他们不喜欢的言论。台湾媒体人与学界不敢拆穿这种逻辑不通的骗人话术,因为民粹可怕,他们不够勇敢。

看看民进党推出的《反渗透法》与《香港国安法》何其相像,两者都是以国家安全为名防范境外势力。两个法的第一条文字如果互换,不会有违和感。

《香港国安法》禁止分裂国家的主张与言论,即使没有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就算犯罪;台湾在国安五法修法后,也是一样,政治异议就足以获罪。台湾人如果出席大陆主张一国两制的座谈会,或与大陆的单位合作在台湾发表一国两制的言论,便成了违反外患罪的预备或阴谋犯。退役将领若对大陆国歌、国旗致敬,虽非武统行径,也有罪

相像处不止于此。陆委会发表声明批评《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定义浮滥,讲得没错,该细则中「外国及境外政治性组织的代理人」定义不严谨,给予行政机关太宽松的解释与裁量权,容易造成寒蝉效应。但陆委会的话语,正可以拿来批评台湾的《反渗透法》,其中「境外敌对势力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或其派遣之人」的规定,同样造成寒蝉效应。

例如,大陆的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是不是渗透来源?马政府时代启动陆配权益改革,大陆当局跟随,也关心起两岸婚姻,在2012年成立此机构,愈来愈多的两岸婚姻伴侣选择在大陆定居,这机构对于两岸伴侣的权益帮助不少。按照《反渗透法》,台湾行政机关可定位其为渗透来源。

类似的情形,还有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依大陆规定,台企联受国台办与民政部监督指导,荣誉会长就是国台办主任。依《反渗透法》,台湾行政机关有权将其当成渗透来源,但为了安抚百万台商的恐慌,陆委会曾公开表示,《反渗透法》不会影响台商团体与台商权益。

陆委会的表示正彰显了《反渗透法》等国安法律的问题。是不是渗透来源?是不是违反国安?行政体系握有裁量权,说了算。当蔡政府想争取你的选票时,就说你不是渗透来源,但政府翻脸可以像翻书,不喜欢你时,就指控你通匪。就好像台湾戒严时期,国民党政府说,戒严只戒3%,不影响常民生活,问题是,是哪3%?3%会不会变成30%?权力掌控在党国手中,人民面对威吓只能臣服

北京政府也正用相同理由正当化《香港国安法》。北京说,澳门早在2009年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十多年来从没动用过,所以守法的香港人无须畏惧《香港国安法》。但黎智英的案子证明了,动不动用,系乎北京的政治考量,而不是法治原则。北京的手法如同民进党政府的国安诸法,保留了随时翻脸的权力。

《香港国安法》、台湾的国安五法与《反渗透法》,就是紧箍咒,《西游记》中观音菩萨传给唐僧咒语孙悟空不乖时,唐僧念紧箍咒,戴在孙猴子头上的紧箍收紧又收紧,头痛欲裂,越挣扎越痛苦。唐僧说,紧箍平常戴着不碍事,行动照常,只有孙悟空不乖时,才会施咒。但是,乖不乖,唐僧说了算。香港猴子与台湾猴子要反抗,只有冀望司法制衡,此刻两地行政权皆逐步侵蚀司法独立,舆论有责强力揭露,《苹果日报》在港的遭遇,台湾同业应兔死狐悲。(作者为伦敦大学贝克法律学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