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管会射4箭松绑 促金融业务创新试办

金管会2018年起依「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实施创新实验机制,2019年建置金融三业的业务试办机制,透过「创新实验」及「业务试办」双轨并行,提供金融科技研发试作的安全环境,及鼓励金融业者或科技新创业者在金融市场推出创新金融商品与服务。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范围与力度,并使金融业申请业务试办具一致性的规范,金管会依据「促进金融科技发展五策略」,于24日发布「金融业申请业务试办作业要点」。综规处处长胡则华说明,主要有4大重点。

首先,金管会放宽业务试办范围,扩大至金管会行政规则、函释、金融业同业公会自律规范或周边单位规章等规范尚未开放的业务项目均可提出申请,若申请试办业务获准,试办期间及范围将不受上述规范限制。

其次,金管会增加可申请试办的金融业业别,包括银行、信合社、票金、信用卡、信托、电支机构、券商、投信、证券金融、投顾、期货、杠杆交易、期货信托、期货经理、期货顾问、保险、保合社、保代及保经等,若有意提出创新金融商品或服务,均可提书业务试办申请。

再者,金管会鼓励金融业可与其他非金融业的相关业者,如金融科技业者或资讯业者合作办理业务试办,并由金融业向金管会提出申请,以鼓励业者透过跨业合作,发展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场景。

最后,为鼓励金融业推出符合社会不同族群需求的多元金融商品及服务,若试办业务有助于普惠金融推动与落实,金管会将优先受理及审查。因应此次松绑,金管会同步调整业者申请业务试办时应检附书件及内容,以利评估试办计划妥适性。

胡则华表示,金融业若对试办业务有适法性问题或相关疑义,可透过现有的金融科技创新园区监理门诊或金管会创新中心的辅导会议,先与相关局处进行前期咨询及讨论,协助业者减少法遵摸索时间,并有助于业者调整商业模式方向,加速金融创新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