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李瑞仓:金融业在诚信、法遵,要以最高标自我要求

金管会19日召开记者会,由主委李瑞仓亲自说明永丰金控弊案行政处分。(林资杰摄)

金管会针对永丰金(2890)弊案,今日下午由主委李瑞仓亲自召开记者会,强调规避法令绝对不等于遵守法令,金融业负责人在诚信原则和法令遵循上,一定要以最高标准来做自我要求,并落实在公司治理上,企业才能健全永续发展。

对于永丰金弊案连环爆,李瑞仓也表示,俗话说「打断手骨颠倒勇」,永丰金也许可借此机会迈向改革,意即危机也是个转机,未来希望永丰金必须将内控及法遵做好、落实,借此迈向业务正常化,金管会后续将继续监督。

李瑞仓表示,金管会针对永丰金案裁处要带给金融机构负责人的重要讯息,就是在诚信原则和法令程序上,一定要以最高标准来做自我要求,并落实在公司治理上,这样企业才能健全的永续发展。

李瑞仓强调,法遵的核心就是彻底守法,而不是规避法令,永丰金此次弊案很多地方是认为是「规避法令」就是「遵守法令」,这是完全错误的观念。金管会身为监理机关,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形存在。

李瑞仓指出,若金融机构负责人依照利害关系人交易,透过巧妙安排去规避,在转投资其他产业交易案也未能保持分际,以至于发生利益冲突、甚至违反法令,这样不仅损害负责人的诚信、法遵等最宝贵资产,也使企业和金融机构暴露在很高的经营风险下。

对于此次金管会调查永丰金案,李瑞仓也表示,虽然在处理过程中,外界给予很多期待、指教,甚至是批评,但他强调任何行政作为一定要依法办理,除了实体上须合法,程序上更要合乎法令程序。

李瑞仓强调,行政调查必须严谨、公正、客观,尤其相关当事人必须依规给予陈述意见机会,这是必要程序,才能保障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并依照既定的调查程序,就调查所得事证,来做公正依法处理。对于金管会各局充分合作配合,按照既定步骤进行、不受外界干扰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