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帮狗打手枪 裁定「看不出狗不舒服」免罚

时任明志派出所所长黄建华,身穿警察制服在派出所内帮拉布拉多犬「打手枪」。(图/取自YouTube)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新庄分局明志派出所长黄建华穿着警察制服,在派出所帮一只拉布拉多犬「打手枪」,过程中还飙粗口,被人拍成「恶警所长虐待动物」的影片,今年4月底在网路上疯传,之后不到12小时,黄建华被调离主管职务;另一方面,新北市府农业局则花了3个多月时间调查厘清事件,最后签报免罚结案,因为「看不出狗有不舒服」。

黄建华因为帮狗「打手枪」(手淫),新北市警察局迅速将他记过、调非主管职,并且依违反动保法函送市府动保处裁罚。根据这段2分钟影片,如果构成违反动保法的「无故虐待、骚扰动物」,可罚款1万5000至7万5000元。

为了此案,农业局在3个多月间请示农委会兽医公会台大教授国际动保团体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SPA)」等,做出「看不出狗有不舒服、痛苦」的结论,因此不构成骚扰或虐待要件。据指出,甚至有兽医师认为狗当时猛摇尾巴,可见满开心的。

黄建华则否认真的帮狗打手枪,而是把狗叫过来摸摸生殖器而已,至于说「摸起来硬梆梆」、「出来了,真没挡头」,只是玩笑话。这只拉布拉多犬「PUGU」是派出所对面面摊褚姓老板的狗,面摊老板认为「PUGU」事后并未产生不舒服的情形,不会追究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