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强行带走律师...林智群2点精辟分析 结论都是「看着办」

劳团劳工占据行政院街头,与警方爆激烈冲突。(图/记者黄克翔摄,下同)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反对劳基恶法大游行」日前演变警民冲突,有抗议民众表示律师被抓,还有一群律师到台北地检署外表示警方执法违法,引发讨论!常对时事发表看法的律师林智群也分享2点见解,包含如果警察不认为律师有犯罪,那就不应该把律师带走,若当认为律师有犯罪,除了相关证据之外,警察应该提出律师所犯罪名让大家知道!

林智群在《带走律师事件,警察应该怎么解释比较好?》文章(本文已获授权)中提到,如果由他处理的话,将会做以下2点主张

第一:如果警察不认为律师有犯罪,那就不应该把律师带走,警察行为构成妨害自由!毕竟律师一分钟几十万上下,还要无缘无故被警察带走,还要无缘无故被载到荒郊野外放生?然后再说你没犯罪,大家误会一场?无缘无故限制律师行动,然后你觉得自己可以全身而退?你是在作梦吧?

第二:如果警察认为律师有犯罪,除了相关证据之外,警察应该提出律师所犯罪名让大家知道,如果有犯罪,警察就应该处理,制作犯罪笔录,而不是把律师架离后载到大湖公园放生,这种行为就是吃案!就是纵放人犯!警察应该都知道,现场逮捕的话,就是现行犯,现行犯作完笔录后应该要移地检署的喔!

林智群认为「抓了人,不作笔录,不移送,这个不叫吃案,什么才是吃案?」这个不是纵放人犯,什么才是纵放人犯?如果警察说是误会一场,律师没犯罪,不用作笔录,没有纵放人犯问题,那前面的带走律师行为是什么?绑架吗?

最后,林智群提到,上面两种情况,警察怎么解释都有问题,你们自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