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特考 擬刪身高、刺青限制

考试院拟修改公务人员特种考试警察人员考试规则第八条,删除刺青、身高等报考限制。警大前教授游毓兰昨表示,此事兹事体大,她对此非常无言,而就像废死一样,台湾还没有废除执法干部身高、纹身与刺青的条件。

警政署表示,因应宪法法庭一一三年宪判字第六号判决意旨,考量身高是与生俱来的生理条件,再就各类警察工作所需的工作职能通盘检讨,再综合整理相关用人机关意见,因此建议考选部修正考试规则取消身高限制。为筛选具有警察工作职能的警察人员,警政署将在教育训练阶段,强化录取人员体能训练,以更符合实务需求。

警政署指出,针对警察人员考试规则,删除体格检查「有关帮派、色情的纹身或刺青」部分,相关会议有专家学者提出专业意见,认为限制纹身、刺青,涉及个人言论及表现自由、身体权及人民应考试服公职的权利,恐有违宪之虞,建议考选部修正考试规则。

游毓兰表示,考试院修改国家考试规则,准备把警察人员考试中对于身高、纹身或刺青的体检项目删除,以符时宜,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警政、消防及海巡工作,修法说明中还甩锅说是参照用人机关建议。

游毓兰表示,消息传出来后令退警们哀叹,「身高,刺青都不限制了,马上会见到身高一四○、一五○公分,满身刺龙刺虎的警察了。」 她也无言,因为兹事体大,就像废死一样,台湾还没有废除执法干部身高、纹身与刺青的条件,至少对于纹身与刺青出现的部位、大小与内容,都必须做更精致的规定,否则会有很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