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程序合乎《都市计划法》?李四川:交法院判决

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本报资料照片)

京华城案议题持续,民众党日前声明,台北市都发局今年1月曾发布新闻稿,指京华城容积率变更合乎「合宜性、公益性、对价性、适法性」。台北市副市长李四川8日表示,京华城案的过程符合《都市计划法》的程序,但是否适法则要看法院判决,本案有发生图利或贪污并被起诉判刑,市府才能认定京华城案违反《都市计划法》并要求停工。

李四川指出,都发局当时的澄清函是说明,京华城案的过程符合《都市计划法》的程序,但是否适法则要看法院判决。他强调,「没有说京华城案合法,只是符合程序,该有的公开展览、都委会都按相关程序办理。」

至于外界关心京华城是否可能会停工,李四川说,依《建筑法》停工有3个条件,包含没有按图施工、发生工安事件或违反《都市计划法》,目前本案看起来应该是违反《都市计划法》,但到底有无违法,还要都委会的委员、召集人或首长涉及图利或贪污并被起诉判刑,市府才能认定京华城案违反《都市计划法》并要求停工。

李四川表示,「公务人员本来就要依法行政,证据到哪,市府才能按照证据来办理,而北市府同仁都相当优秀,相信所有的同仁绝对都会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