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被告不能判死 殉職鐵警李承翰母:精神疾病不能當免死金牌
英勇殉职铁警李承翰纪念碑文。记者鲁永明/翻摄
王鸿伟等37名死刑犯认为死刑侵害人民受宪法保障的生命权、人性尊严,违背平等与比例原则,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下午宣判,认死刑合宪,但限缩适用范围,其中被告犯罪有精神障碍,不能判死刑;殉职铁路警察李承翰的母亲张秀珍闻讯后说,死刑虽合宪,但精神疾病者犯罪不能当「免死金牌!」
铁警李承翰2019年7月3日晚间执勤,为保护台铁列车车厢乘客安全,遭郑姓男子持刀刺死,一审以郑男无辨识违法能力,判决无罪;二审则认定辨识力及控制力未完全丧失,改判刑17年,监护5年,案经最高法院2022年6月23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张秀珍说,当初李承翰父亲就因为杀儿子的被告郑男一审判无罪,内心郁卒,含恨而终,让她接连遭受儿子、丈夫死亡悲痛,被告不能以精神疾病当借口,郑男杀她儿子一审判无罪,二审改判17年,监护5年,若郑男真有精神疾病,政府要积极治疗矫治,否则放出来又犯罪,又会有下一个人受害,如此循环下去,对国家社会有帮助吗?
前司法院长赖浩敏曾说,精神障碍者在刑事案件中的程序保障、量刑,须以客观的精神状态为前提;而量刑上固然应考虑被告之精神因素,亦不能忽略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权利保障及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