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杀子判死》杨聪财/精神疾病不是护身符!
新北市吴姓单亲妈今年2月在摩铁勒毙2名子女后,吞安眠药后传简讯给前夫,称要与孩子共赴黄泉,被前夫救回,一审遭判死刑。判决一出,引发论战。
此篇文章,笔者试着用精神医学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探讨这个案件所带给我们的省思。
家长不可将孩子视为所属物
笔者是一个基督徒,知道在世上有一对很疼爱我的父母亲,但是我更知道我以及所有生命的源头是造物主(上帝),没有人(包括自己)可以任意的去剥夺掉。
在台湾,因为没有固实的宗教信仰,连生命的源头说法都是以人为出发点的观念,所以才会有「孩子是父母亲所属物品」的错误迷思;这样的观念人容易衍生」子女必须听父母亲摆布」的宿命思维,严重的时候,便会像封神榜演义中哪吒那样,要自己结束生命,重返母身中,与母同行的荒谬!
慈悲性自杀本身 便是罪恶
在临床上以及司法精神医学的实务工作上,确实三不五时听到罹患忧郁症、不想活的母亲,因为怕孩子日后没有人照顾,所以就对无辜的孩子进行「加工式自杀」(俗称」慈悲式自杀」),然后自己再轻生。
延续着上段的论述,这种行为便十分的可恶,因为就像家庭暴力防治的观念一样,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任意去消灭掉一个可贵的生命,口中的理由却是合理化的说:为了他好!这是很可恶的推卸之词!
单亲妈妈很辛苦 不等于可以杀孩子
这个案子之所以会被许多人甚至单位有所异议,在于这位加害人是一位带着2个孩子的单亲母亲,她因为患有忧郁症,辛苦地带着小孩过日子,法官应该体谅这种辛苦日子的煎熬等等。但是,在此我要提醒:单亲妈妈纵使再辛苦,也不等于可以杀害自己的孩子!
或许有人会说:那加害人是否罹患精神疾病,所以应该可以减其刑,罪不至死?
首先我要提醒的是:精神疾病不是护身符,这是我们台湾这几年来遇见精神病患杀警等重大社会案件时的最大争议点。怎么可以在此时,因为是一位单亲母亲,便理盲滥情的说要怜悯她?
另外据报载,加害人也有进行精神鉴定,案发时行能能力是可以自行负责的,那在对于判定死刑的考量上,尤其是对至亲的杀害,需要加重其刑罚,更是判的合法、合情、合理!
▲ 医师认为,单亲妈妈的精神疾病,不应成为护身符。(图/记者黄宥宁翻摄)
套用加害者吴女友人在脸书说:「加害者在监狱中信里写的都是对前男友阐述爱意,也担忧前男友不会再接受她,字里行间只见她对这份感情的遗憾,这时还有心情想着谈恋爱,却未见只字片语对两个孩子的懊悔自责。」
「天下的单亲妈妈、单亲爸爸确实都不容易,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些困境是个人选择,或许值得同情,但在这故事里,我认为最需要同情的是无辜的两子,稚子何辜,法官不畏流言的判决似乎也在为两个可怜的孩子讨些公道吧。」
再次检读此案新北地院法官之所以判单亲妈死刑,是考量她只因生活压力杀害两名年幼子女,且她案发前两天一度要用枕头闷死小孩,却因他们挣扎没继续。两天后,又带着小孩去买犯案的童军绳和晚餐,法官考量两名子女曾企图妈妈用枕头闷死不成,仍亦步亦趋跟在妈妈身旁,吴女却轻贱两子女生命,犯后无悔意,难以教化,依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她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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