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下午将遍地开花反年改 内政部:以往皆有捍卫权益

▲警消联盟29日上午忠烈祠抗议,下午转移到政院立院考试院等地。(图/本报照)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台湾警消联盟在29日发起陈情活动,下午更将在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考试院等地「遍地开花」抗议年改;对此,内政部表示,尊重退休警察、消防人员参加合法集会游行表达意见,并无任何限制。内政部叶俊荣部长当日也将接见退休警察、消防等陈情代表,倾听大家意见及建议

内政部表示,对于警消年金改革诉求的意见,警政署及消防署代表在年金改革委员会建议应审酌警察、消防人员执勤时具有高风险、高暴力及高冲突特殊性另案予以考量。年改北、中、南、东分区会议及国是会议全国大会,警政署及消防署也有代表参加;警消年金座谈会中,叶俊荣率警政署长陈国恩、消防署长陈文龙署长反映同仁心声及诉求,并获重视。

持续研议及加强内部沟通,警政署先后召开「研商警察人员退休制度会议」及「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说明会」,再次汇集各单位改革意见陈报内政部转考试院及铨叙部争取权益,主要诉求如下:

一、 维持以退休生效日当月本(年功)俸作为退休金计算基准;如须改为均俸作为退休金计算基准,以最后在职往前「5年平均俸额」为原则

二、 警察人员月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上限90%且依任职年资高低规划

三、 因公伤残命令退休人员月退休金加发5%至10%。

四、 84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优惠存款均予维持。

五、 月抚慰金给付标准维持为月退休金之1/2;如改为月退休金之1/3,则需有最低保障;危劳职务配偶支领月抚慰金起支年龄应另外规划;另身心障碍之成年子女遗族维持现行得择领月抚慰金规定

六、 降低警察危劳人员月退休金起支年龄为50岁,或增订任职30年以上者,得请领全额月退休金。

七、 警察人员减额月退休金之减额比例应予减半(每提前1年,扣减2%)。

内政部呼吁参与集会游行能以和平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对于与诉求无关的团体借机滋扰或以暴力破坏秩序警方严正执法,依法究办,希望参与人员都能够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