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公教329遍地开花 警消联盟提年改7诉求
▲警政署陈国恩、消防署副署长及退休警察人员总会代表,28日下午在警政署召开记者会,表达警消人员对年改的7项诉求。(图/记者柳名耕翻摄)
记者柳名耕/台北报导军公教团体为了抗议军公教改革,3月29日将在台北市的公务机关包含总统官邸、行政院、监察院、考试院、内政部等地方展开抗议活动,警政署在28日也针对退休警消参与陈情活动发布新闻。
针对警消年金改革的诉求,警政署以及消防署的年金改革委员会召开第17次会议时,在委员会上表示,警消在执勤时有高风险、高暴力、高冲突甚至有时会有生命危险,希望年改委员能够另案考量。
同时,为了加强内部的凝聚性,警政署先后召开「研商警察人员推修制度会议」、「年金改革方案说明会」,汇集各警察机关基层员警的意见提出7点诉求。
一、维持已退休生效日当月本俸做退休金计算基准;如需改为均俸作为退休金计算基准,以最后在职网前「5年平均俸额」为原则。
二、警察人员月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上限90%且依任职年资高低规划。
五、月抚慰金给付标准维持为月退休金之1/2;如改为月退休金的1/3,则需有最低保障;危劳职务配偶支领月抚慰金起支年龄另外规划;另身心障碍只成年子女及遗族维持现行得择领月抚慰金规定。
六、降低警察危劳人员月退休金起支年龄为50岁,或增订任职30年以上者,得请领全额月退休金。
七、警察人员减额月退休金之减额比例应予减半(每提前1年,扣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