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消号召329「遍地开花」反年改 内政部吁和平理性

▲退休军公教人员多次上街抗议年金改革。(示意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年金改革草案将在本周送进立院,以「台湾警消联盟」为首的军公教团体则将在29日走上街头,「遍地开花」抗议年金改革。对此,内政部强调,对于集会游行警方将秉持依法行政原则,呼吁参与集会游行能以和平理性方式表达诉求,而内政部长叶俊荣也将接见退休警察、消防等陈情代表,倾听大家意见建议

内政部发布新闻稿表示,台湾警消联盟将在29日发起陈情活动,而对于退休警察、消防等人员参加合法之集会游行表达意见,内政部向来均予以尊重,无任何限制,叶俊荣也将接见退休警察、消防等陈情代表。

内政部接着表示,对于警消年金改革诉求之意见,警政署、消防署代表在去年10月年金改革会议中,建议应审酌警察、消防人员执勤时具有高风险、高暴力及高冲突特殊性另案予以考量,而年金改革分区会议及国是会议全国大会,也分别由警政署及消防署推荐代表参加并充分表达意见。

内政部也说,为持续研议及加强内部沟通,警政署先后召开「研商警察人员退休制度会议」及「年金改革方案(草案)说明会」,再次汇集各单位改革主要七大诉求,将陈报内政部转考试院及铨叙部争取权益

内政部强调,对于集会游行,警方将秉持依法行政原则,「保障合法」、「取缔非法」、「防制暴力」,并呼吁参与集会游行能以和平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对于与诉求无关的团体借机滋扰或以暴力破坏秩序,警方将严正执法,依法究办,希望参与人员都能够平安回家

七大诉求如下:

一、 维持以退休生效日当月本(年功)俸作为退休金计算基准;如须改为均俸作为退休金计算基准,以最后在职往前「5年平均俸额」为原则。

二、 警察人员月退休金之所得替代率上限90%且依任职年资高低规划

三、 因公伤残命令退休人员月退休金加发5%至10%。

四、 84年6月30日前退休人员优惠存款均予维持。

五、 月抚慰金给付标准维持为月退休金之1/2;如改为月退休金之1/3,则需有最低保障;危劳职务配偶支领月抚慰金起支年龄应另外规划;另身心障碍之成年子女遗族维持现行得择领月抚慰金规定

六、 降低警察危劳人员月退休金起支年龄为50岁,或增订任职30年以上者,得请领全额月退休金。

七、 警察人员减额月退休金之减额比例应予减半(每提前1年,扣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