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开罚50万!凌友诗:「违反人权」将保留申诉权利
针对台籍凌友诗担任中国全国政协委员一事,内政部近日表示,将处罚新台币50万元。凌友诗接受港媒访问时回应,「台湾当局的做法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将对判决保留申诉的权利。」
据香港《星岛日报》17日报导,凌友诗接受采访时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基于两岸处于交战状态而制定的;既然是交战状态法规,不准到大陆担任党、政、军及政治性组织职务的限制,就只能限于台湾现役军人或政府高层,不能下及台湾政府基层人员和一般平民百姓。「如果牵连如此之广,连一般基层公务员或普通百姓也限制,那就是违反人权、限制人民自由了。」
她接着说,她只是台湾普通老百姓,不能同意当局所做的罚款裁定,认为这个裁定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她在中国大陆没有居民证,所以台湾政府不采取注销户籍的方式,而用另一个条款,以她在大陆地区的党、政、军、政治性组织担任职务,罚款10万到50万元。又由于当局认为她发言「极其不当」,所以罚最高罚款。
凌友诗最后强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个竹幕条款,严重违反人权,目的在阻止台湾人民到大陆去发展。本人对判决保留申诉的权利。」
▼凌友诗发言遭到大陆网友砲轰。(图/翻摄自微博)
内政部15日发布新闻稿表示,依据中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共政协)网站刊登的委员名单显示,凌友诗是以人民团体「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代表身分,出任中共政协第13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且在108年3月11日全国委员会第2次会议第4次全体会议中发表演说,违反两岸条例事证明确。
内政部又指,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条例)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担任经陆委会公告禁止的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之职务或其成员,违者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经内政部查证,凌友诗目前仍保有中华民国户籍及国籍,适用两岸条例规定。
据悉,在中国全国政协大会上,港区台籍政协委员凌友诗以「高8度」音调发言,强调自己热烈期待两岸统一,在今年的「两会」中暴红;对此,网友纷纷起底她出身于高雄,且拥有绿卡。
大陆委员会发言人邱垂正14日表示,凌友诗确实有中华民国的户籍,且先前还持中华民国护照进出台湾,若查明她有在大陆申领护照、设籍,就会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注销她的台湾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