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路权玩「待转大富翁」遭罚3万元 申请人行政诉讼结果出炉
民间团体为了争取路权在大型路口举行「待转大富翁」活动。(示意图,资料照)
台湾机车路权促进会为争取路权,2020年11月20日号召骑士在北市郑州路、塔城街口进行「待转大富翁」活动,申请人罗宜因违反集会游行法遭警方开罚3万元,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士林地院日前判罗宜败诉。可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指出,罗宜向大同警分局申请20日下午5时至晚间7时的集会游行许可获核定,地点在塔城街西侧人行道,但不包括道路,但当天晚间6点49分罗宜仍号召群众移转,并在7点26分带领群众呼口号,遭时任建成派出所所长陈志峰举牌命令解散,罗宜仍率群众到忠孝西路2段与中华路1段,分局长高镇文晚间7点49分再度举牌,8点2分宣布活动解散。
大同警分局以罗宜行为违反《集会游行法》,裁处新台币3万元罚锾,罗宜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仍不服提进而行政诉讼。罗宜主张游行权为宪法保障,警方处理集会游行时,不能以刑事或行政处罚,且核定区域狭小,参与群众都在人行道上,并无扰乱交通,请求撤销原处分。
罗宜对于警方4次举牌警告仍不解散,警询时称,「有听到」、「有几次群众太大声没听到」、「不确定哪个分局」、「只考虑到要如何活动可以顺利进行」,并称举牌次数跨二个以上警察分局,举牌次数违反比例原则,法官认为前后理由不一,推托强词。
法官勘验搜证画面后认为,罗宜离开核定区域时,即以麦克风告知群众,群众也随着罗宜所在地变更而转移,且警方现场执法无不当,认原处分裁罚合法妥适,判罗宜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