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苏震清不实申报财产1.2亿多元遭罚400万元 提告抗罚结果出炉

立委苏震清(图右)遭监察院查出2016年,故意隐匿财产为不实申报的金额高达1亿2476万多元,隐匿财产价额在4000万元以上,裁罚40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立委苏震清因索贿2580万元、一审遭重判10年,目前二审审理中, 他遭监察院查出2016年,故意隐匿财产为不实申报的金额高达1亿2476万多元,隐匿财产价额在4000万元以上,裁罚400万元,苏不服提告请求撤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裁罚并无违误,判决驳回诉讼。可上诉。

监察院指控,苏震清在2016年12月29日为申报的财产,未据实申报其借用6人帐户名义持有的存款8笔,合计金额1亿2476万7166元,监察院认定苏故意隐匿财产为不实申报,在2021年处分罚锾400万元,苏不服提行政诉讼。

苏震清说,部分帐户内存款不是他的,而是民间赛鸽协会暂存的款项,由于民间赛鸽协会于竞赛期间有多笔资金出入且金额庞大,赛鸽协会性质特殊,为免资金遭人检举为博弈资金而冻结,大多会暂时寄放于地方上具有信誉的人士,免生争议。

苏说,他身为民意代表而受信任,常有赛鸽协会资金委托暂存情形,均交由他人代为处理,且在2017年1月9日汇出,并非他所有,另他借名的帐户,虽漏未申报,但这是因他不谙法律,对申报细节未予详究而漏报,亦无隐匿财产的意图,请求撤销裁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苏震清故意隐匿财产为不实申报的金额高达1亿2476万多元,隐匿财产价额在4000万元以上,监察院裁罚400万元,无违反比例原则的裁量瑕疵,判决驳回苏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