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不实、异常增加 林锡山再遭罚366万多元

监察院。(赵婉淳摄)

立法院前秘书长锡山涉收贿、财产来源不明等罪,累计被判刑36年,现已入监服刑。继去年12月3日对林锡山重罚700万元,监院今认定林有2部分财产申报不实,再遭开罚366万余元,合计林至少已被开罚逾千万元。

林锡山被控以泄漏标案绑标方式协助厂商取得立院采购案,并收受贿款,及被查获2.4亿来源不明财产,累计被判刑36年,去年7月入监服刑。另监院也曾因此案弹劾林锡山,继去年12月3日对林锡山重罚700万元,根据监察院今天172期廉政专刊指出,再度对林锡耀开罚共366万5千元。

首先,林锡山应依规定据实申报财产,但申报2015 年12月28日的财产,就应申报的财产项目,未据实申报本人以他人名义持有的存款11笔、股票12笔、及事业投资1笔。经确认申报不实理由,监院认为不足采信,英认定为故意隐匿财产为不实的申报,对此开罚134万元。

另一件则是,林锡山于2015年12月28日查复的财产,相较2014年12月19日查复的财产,增加超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015年全年所得总额1倍以上,涉有异常增加情事,经了解认为林锡山的理由不足采信,应认定为无法提出合理说明,这部分则开罚232万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