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妻借1500万…他申报财产「没写清楚」遭罚32万 抗罚败诉
▲新北检察长朱兆民于2015年申报财产时,仅以「融资」2字注记妻子的债务,经监察院认定未尽申报责任,罚锾32万,朱兆民不服提行政诉讼败诉。(图/记者罗志华摄)
新北检察长朱兆民涉嫌在任职桃检检察长期间,于2015年度财产申报中,漏报妻子一笔约1503万债务,于2018年12月间遭罚锾32万元,朱兆民事后提起诉愿,又遭监察院于4月间驳回,他不服再提行政诉讼,指申报时已在栏位注记「融资」。北院日前判朱败诉,可上诉。
朱兆民主张,当时申报已将妻子在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的「保管帐户各专户客户余额表」一并提供查核,并在证券「上证2X」、「沪深2X」余额别栏注记「融资」,表示有借贷,并没有申报不实。
但监察院表示,朱兆民申报时虽有注记「融资」,却没有填写实际金额,他必须去问清楚并填写在申报表上,才算尽到财产申报的义务。
北院认为,申报时应将债务之种类、债务人、债权人及地址、余额、取得(发生)时间、取得(发生)原因等细节详实申报,而朱兆民却仅以「融资」2字注记后申报,与规定不符,且他只需积极向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调阅核对相关资料即可得知详细内容,却未检视妻子财产状况而申报,显有疏失,北院判朱兆民抗罚败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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