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小队长移树遭撞死不算因公殉职 家属怒:为什么?
▲消防队小队长陈信宏苏迪勒台风天移树遭酒驾撞死,争取「因公殉职」遭驳回。
苏迪勒台风袭台期间,屏东县满州消防分队小队长陈信宏及队员在搬动倒在路中树木时,遭到酒驾车辆撞击,陈伤重死亡、江仍在医院治疗,但县府为陈争取因公殉职却遭消防署以「非重大理由」驳回,让县府相当不满,抨击消防署打击士气。
对于陈信宏因公殉职案被打回票,家属相当气愤,「他还在执行任务,而且那么危险,台风天就这样被撞死,为什么算因公死亡?为什么?」
陈信宏和江天佑在苏迪勒台风来袭时出勤,返回分队门口时看到一棵路树倒在路中,2人怕其它车辆撞上连忙移树,却遭到酒驾男子撞击。目击者替代役男当时表示,「就我转过去2秒而已,车就急速冲过来,撞到树枝再撞到我们陈小队长和佑哥。」
陈信宏伤重死亡,江天佑重伤,目前仍在住院治疗;事后屏东县政府为陈争取因公殉职却遭消防署驳回。消防署认为,构成殉职的理由必须具备危难事故、奋不顾身抢救,小队长虽然尽忠职守,但并不是在危险的灾难现场。
县府则认为,这已严重打击消防人员的士气,会重新争取。县长潘孟安对《东森新闻》表示,「官方调查不被认定,除非屏东县政府不是自治的法治机关而是人民团体。」
据了解,消防署评定因公殉职的话,除入列忠烈祠外,抚恤金额约2千万,若因公死亡,抚恤金约1千4百万,相差约6百万;但对小队长的家属而言,争的不是抚恤金额的多少,而是一份该有的荣誉,也是对基层消防员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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