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骗女裸照!装疯住精神病院 一句「病人像阴尸路」遭识破

淫狼遭逮后装封住精神病院,与友人谈话「像阴尸路」被检调判断不符精神鉴定。(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中市一名27岁徐姓男子前年假冒服装设计师,在网路上诈骗少女拍穿内裤内衣猥亵行为的私密照共12张,事后他向法院辩称患有精神障碍,甚至装疯入住精神病院盼躲过刑罚不料检调在勘验手机时,发现他与友人说「精神病院像阴尸路、一直就诊取得缓刑我就赢了」等内容,法院最终判他9年有期徒刑。

徐男脸书上使用女性名字假装成女性服装设计师,透过脸书讯息诓骗少女当模特儿,有外快可赚,必须拍下穿内衣内裤的照片当作面试照,当女子真的传照片后,他又威胁外流照片,要求对方再拍下仅穿内衣内裤的裸体猥亵照片,甚至还有女子仿照性虐待姿势拍下照片传给他,他拿到照片随封锁对方。

徐男遭逮后辩称罹患忧郁症及妄想症等精神病症,甚至装疯卖傻到精神病院住一周,并定期回诊,企图拿到医院就诊证明以取得缓刑资格;不过检察官发现徐男遭扣押的手机里有一段和友人的对话,对话中徐男说「我为了减刑跑去精神病院住,我住一个礼拜差点吓死」、「根本阴尸路、每个看到我都跟僵尸一样围过来」、「我要取得就诊证明然后定期回诊,缓刑的机会很大,取得缓刑我就赢了,就不用受牢狱之灾」。

上述事实,法院判定徐男精神鉴定未过,因此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重判徐男9年有期徒刑。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项之文字、图画、声音或影像之附着物及物品,不问属于犯人与否,没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