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出庭好担心被关... 阿伯再度「喝酒壮胆」被抓
▲男子酒驾前往台中地检署出「酒驾庭」,警叹不知悔改。(图/台中第四分局提供/下同)
台中市一名住在龙井区的欧姓男子(60岁)今年8月酒驾犯公共危险罪,应于9月底到台中地检出庭,他因担心被关焦虑不已,索性喝了一瓶鹿茸药酒「壮胆」后再度酒驾出门,不料又遭警方查获;他被抓时直喊「先让我去开庭啦!」企图借此求员警放他一马,但由于酒测值超标,仍因酒驾再次被依公共危险罪将送办。
台中市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副所长曾一峰及警员吴岳奇日前下午3时许巡逻时,于南屯区向上路与文心南五路口停等红绿灯,发现对向车道欧男骑乘的机车「没有装后照镜」因此上前盘查,未料才靠近就闻到浓浓酒气,员警依规定对他实施酒精测试,发现浓度高达每公升0.7毫克。
欧男告诉员警,因下午要到地检署开庭,心情紧张决定喝一瓶药酒安定情绪,心想应该「没那么倒楣」,便冒险酒驾出门。员警对于欧嫌酒驾前案都尚未终结,又再次酒后驾车,不禁摇头感叹「真是不知悔改」,并告知欧嫌,警方会代为打电话到地检署请假,再择日开庭,全案讯后依公共危险罪移请台中地法检察署侦办。南屯派出所所长杨锡洲表示,依刑法第185条之3规定:「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吐气含酒精浓度逾每公升0.25毫克,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元以下罚金」,千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