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连骂外甥3次畜生无罪 一句「我在我家土地」救了他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屏东李姓男子因为鱼塭的排水纠纷与林姓外甥起争执,2019年9月7日一气之下连骂3次「畜生」,结果被屏东地检署检察官公然侮辱罪嫌起诉。不过,屏东地院法官认为事发地点为封闭的私人场所,并不构成公然侮辱的要件,最终判李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李男与外甥吵架吵到闹上法庭。(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李男与外甥先前因为鱼塭土堤交界处的排水纠纷闹得不愉快,事发当天再次起争执,一气之下就在鱼塭旁接连骂出「畜生啊」、「畜生啊」、「畜生啊,竟然说这是他的地」共3句话,没想到却因此挨告;事后他坦言的确有说出这些话,但并没有任何公然侮辱的意思,「我在我家的土地,也没有指名道姓啊。」

林姓外甥则表示,当时他在圳沟土堤岸边舅舅原本是站在一旁叫嚣,接着突然用台语连骂3次畜生,让他觉得受到侮辱。林妻也证称,那时候丈夫正在跟李男对话,应该不会有人在对话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开口骂别人,「所以我认为他是在骂我先生。」

不过,屏东地院法官认为,事发地点位于私人土地的交会处,只有经过同意的人才能进入,属于私人空间,纵使李男的确有出言侮辱林男,因为双方处于一个封闭的空间,在场人数一望即知,又都是亲戚,因此不构成公然侮辱罪中的「公然」要件,最终判舅舅无罪,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