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通」传播妹喝醉 赤裸倒浴室!男拍裸照这原因获无罪
台中一名男子海哥于2022年2月24日找「酒通」传播妹小美(化名)至住处陪酒,却因对方酒醉全裸倒卧浴室,以手机拍摄多张裸照。(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中一名男子海哥于2022年2月24日找「酒通」传播妹小美(化名)至住处陪酒,却因对方酒醉全裸倒卧浴室,以手机拍摄多张裸照,声称是为「自保」。一审法院认定其行为违法,裁定海哥犯下无故窃录他人隐私部位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海哥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官采信海哥说词,「系为求自保才拍摄裸照,并非无故窃录其身体隐私部位」,撤销原判决。判海哥无罪。
案发当日,海哥透过经纪人联系安排一名「酒通」传播妹小美至其台中住处陪酒。「酒通」即喝完酒再做全套性交易,「感觉通」是看喝酒气氛再决定要不要性交易。小美到场后饮酒过量,不胜酒力醉倒在浴室地板,身上未着衣物。
海哥于是向经纪反映「现在来了」、「也不能喝」、「你找我麻烦吗」,经纪询问「不能喝?」「什么意思」、「酒醉?」海哥回称「没错」、「现在能来吗」、「你这个不行」、「整个床上都他吐的」、「他整个趴在那里」,经纪则回以「我跟干部反映了」、「海哥我等干部回复」、「海哥你拍给我看」、「我才能反应」、「不然会各说各话」、「你直接拍」、「我才能处理」等情,海哥于清晨8时22分,用手机拍摄小美裸露胸部及下体的隐私部位,共拍7张照片。
稍后,因小美无法接听经纪人联系,经纪人亲赴现场查看,发现小美全裸倒卧浴室,立即报警处理。警方到场搜寻,发现海哥手机内有相关照片,遂将其逮捕送办。
海哥到案后供称,拍摄照片是为了避免遭诬指对小美施加迷奸行为,并表示经纪人要求他拍摄证明小美酒醉。然而,调查发现,海哥于拍摄照片后才收到经纪人微信讯息要求搜证,且照片集中拍摄小美隐私部位,明显超出证明酒醉的合理范围。
法院指出,经纪人虽证称遇争议时会要求客人或小姐搜证,但仅需证明醉态即可,从未要求拍摄全裸照片。海哥拍摄照片的行为动机不单纯,难以接受其辩解为合理行为。
一审时,小美及多名证人供述明确,警方并查扣相关证物,包括照片、对话记录等,均指向海哥违法事实。法官认为,海哥的行为明显侵害小美隐私,非但未保护自身,反而是对他人权益的践踏,裁定海哥犯下无故窃录他人隐私部位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海哥不服上诉。
二审法官综合考量,惟被告拍摄后仅传送予其经纪,其认为拍摄裸照所欲自保之目的已达,复于获悉小美提告之前即已全部删除,认海哥辩解称其系为求自保才拍摄小美裸照,并非无故窃录其身体隐私部位一节,即堪予采信。公诉意旨所举证据资料经综合研判后仍均无从使本院形成被告有罪之确信,而达致毫无合理怀疑之程度,依法即不能为被告不利之认定,被告被诉妨害秘密犯行即属不能证明。判海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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