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男友求欢 26%青少年忧对方不再爱我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张老师」26日发布一项调查,发现41%青少年学生认为,恋爱中为满足对方生理需求,同意婚前发生性行为,并认为有助于双方面感情提升;26%青少年忧心,如果拒绝男朋友的「求欢」,对方可能会不再爱自己。

这项调查针对2287位对12岁至18岁国高中生,发现青少年的性观念得再加强。除了有学生还有「爱我就要给我」的迷思外,3成以上不清楚和未满18岁男女发生性行为,就算是两厢情愿也是犯法的;16%可以接受用身体换取金钱

由于家暴中心统计,去年台中市1531件性侵害案中,有高达67%都是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且大部份都是交往中的情侣,显示学生在性与爱之间,仍然傻傻分不清楚,性侵害危机恐怕增高。

调查也指出,52%认为性侵害只会发生在女生身上;28%觉得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穿着过于曝露,才会惨遭性侵;且至今仍有2成认为,在被性侵后,应该马上换衣服,或者赶快去洗澡保持身体清洁,显示青少年的危机处理需要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