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同房还买房捐宗教团体!「见龙化工」创办人廖有章长子提告休妻不准

「见龙化工」创办人廖有章长子廖振铎,指控妻子拒绝同住、擅自送房给宗教团体等,导致婚姻破绽而诉请离婚,但妻子否认分居并反控他外遇,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双方婚姻现阶段尚未达民法规定的「难以维持婚姻」程度,判廖败诉,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

「见龙化工」创办人廖有章长子廖振铎,指控妻子拒绝同住、擅自送房给宗教团体等,导致婚姻破绽而诉请离婚,但妻子否认分居并反控他外遇,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双方婚姻现阶段尚未达民法规定的「难以维持婚姻」程度,判廖败诉,可上诉。

廖振铎主张,他2000年间起为发展家族事业,长年于中国工作,回台时间减少,妻子从当时开始热衷于宗教信仰,曾独自赴美接受宗教训练达数月之久,聚少离多,妻子屡屡无端怀疑原告外遇,致使两造经常为此发生口角,曾多次提及离婚之意,他体谅妻子的不安全感,并为顾及两造子女尚未成年,不愿离婚,然而双方感情确实已有动摇。

他表示,他出资购买台北市仁爱区房产,希望全家同住,但妻子却认为气场不佳而拒绝同住,擅自出售民生东路的房产,再购入内湖房产自住,两人自此分居。他说,双方互不闻问,仅在子女回国或逢年过节期间,始有碰面、聚餐,短暂交流互动。之后他再购入某社区2户房产,但两人仍未同住,对彼此实际健康、生活情形也不曾加以过问。

妻子则辩称,公公过世时遗产高达16亿8040万多元,可见家业庞大。双方为使家庭成员日常生活不受空间狭小限制,因此在同一社区分住两处,为不影响睡眠作息两人也达成共识,两处各自设置主卧房,供两人自由使用,纵使两人没同居于同一空间,实际上还是共同的「家」。丈夫迳自混淆「分房而睡」及「分居」的定义,而说两人感情因此出现破绽,显非真实。

妻子表示,婚姻家庭除平时亲密相处外,每逢重要节日均会一同庆祝,合影留念,自2015年起至2020年间,双方合影时她依偎丈夫身边,紧扣其手臂,丈夫则眉开眼笑,主动与她搭肩、亲吻,彼此互动亲密,难认两造感情无存。且丈夫因病住院,她也陪伴在侧,亲自照顾原告,自无对他健康情形不闻不问之情。

他指出,婚后供应妻子一切花费,负担其购买奢侈品、宗教昂贵物品、信仰捐赠等开销,让她享受优渥生活,并将出资购入的精品、画作、艺术品交由妻子管理,并提供房地作为存放仓库使用。

但妻子迳自搬离并更换门锁,而精品、画作、艺术品全数不知去向。妻子一概否认取走物品,在除夕围炉后随即离去,不愿再沟通及协谈。还返回住处把遗留的神像、生活用品及杂物搬迁一空,取消水、电费扣款帐户,显见已无返回居住意愿,也无见有维系婚姻之心。

妻子主张,丈夫2021年7月间突然以担忧父亲遗产诉讼波及她,而提出离婚,她不愿配合却被穷追不舍,她事后也发现丈夫出轨,前年春节她返家团圆,希望双方重修旧好。她认为,纵使双方感情存有破绽,也应归责于丈夫一昧要求离婚、将她赶出家门以及外遇出轨行为所致,自不得请求离婚。

法院认为,廖振铎除了社区2户房产外,还有仁爱路、民生东路、内湖等房子,显见资产庞大,且廖也承认购买社区建物有考量能和儿女相互照应,难以认定他和妻子未同住一处,感情就出现重大破绽。

再依廖和妻子的聚餐、出游照片,互动亲密笑容自然,若两人已生嫌隙,不可能有如此自然的亲密举动。法院认为,以自身资产捐献宗教团体,是个人宗教和财产处分自由,且廖婚前就知道妻子信仰,并给予金钱资助。

法院指出,廖和妻子纵使有个性不合、宗教差异等问题存在,导致日常生活发生龃龉,事所常有,有赖双方相互体恤、忍让、沟通,才能圆满和谐,且妻子诉讼期间一再表明愿意维持婚姻,不希望离婚,可见仍存夫妻情意,驳回诉讼。双方应另行循求婚姻咨商或其它自主解决纷争方式处理,允为妥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