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老公多次外遇 妻猛发「伪造悔过书」到部队告状 下场惨了

廖姓职业军人疑似外遇多名女子,太太不满之余假造一份认错协议书还直接传给部队长官。廖男不满私事曝光,让他在部队里受人议论,怒和太太离婚还提告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高雄地院认为,廖男外遇属于私德,并非可受公评之事,廖妻伪造协议书确实造成廖男名誉损失,判赔8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廖姓职业军人疑似外遇多名女子,太太不满之余假造一份认错协议书还直接传给部队长官。廖男不满私事曝光,让他在部队里受人议论,怒和太太离婚还提告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高雄地院认为,廖男外遇属于私德,并非可受公评之事,廖妻伪造协议书确实造成廖男名誉损失,判赔8万元,可上诉。

廖妻不满廖男与多名女子纠缠不清,2022年6月某日手写一份协议书,内容为「男方因跟女方结婚后多次外遇XXX等多员,故以楠梓区某屋一半给女方,女方将既往不咎,此事将保密一年以上,若有违背规定将不算数,若再犯女方将请部队、法院给予严厉的处罚以示警惕」,文末还有甲、乙方的签名盖章。

廖妻拟完协议书后,直接用手机拍下、传给廖男部队的士官长,廖男外遇之事随后就在部队内传开,廖男受不了每天上班遭人指指点点,追问之下,才发现是太太搞的鬼,2人为此大吵一架还闹离婚,廖男认为姓名、名誉权受损,对太太提告求偿50万元精神抚慰金。

廖妻到庭坦承伪造协议书,但她强调,只是重述客观事实,文末「若再犯女方将请部队、法院给予严厉的处罚以示警惕」等词句不算构成名誉权侵害。协议书的廖男签名确实是她「代签」,但也只是为了让阅读者知道男女双方身分,不算侵害姓名权。

法官认为,协议书中明明写着「此事将保密一年以上」等词,代表廖妻认为协议书内容全然涉及私密、不该让第三人知道,但廖妻却把该文件传送给廖男长官,明显侵害廖男名誉权。

此外,看到该份文件的人不尽然与廖男熟识,未必可从笔迹推断书写者的真实身分,会误认真的是廖男本人签下该份协议书。

法官强调,廖男纵使外遇,也属于私德,与公益无关,并非可受公评之事,廖妻所为确实侵害廖男姓名、名誉权,判赔8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