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张未戴安全帽500元罚单 警被法官连续抓包!

▲开一张安全帽罚单,警遭法官抓包错误。图为示意图,与本文人物无关。(图/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一名林姓男子去年8月骑车行经嘉兴路与十兴路口时,被警方认定未戴安全帽而开单,但他表示根本不是事实,要求警方调阅附近路口监视器画面,但却都遭拒绝,愤而提起行政诉讼!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调查发现,警方职务报告竟将车型违规地点都写错,且无法说明为何行车记录器坏掉,因此撤销罚单,也应给付诉讼费用300元。

据判决书提到,林男表示违规事实举发有误,但警方认为他有「未依规定戴安全帽」违规行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裁罚500元,不服结果,才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当时要求调阅附近路口之监视器所拍摄影像,但都遭到拒绝,原处分应有违误

而警方则是表示,当时是警员所目击并予拦停,警用汽车上行车纪录器虽故障,导致不能提供影像,但未戴安全帽违规行为,与闯红灯类瞬间、连续行为影像证明之违规行为不同,且有2位员警目击,难认有误判可能,原处分并无违法

判决书指出,法官调查后发现警方的报告关于林男所骑乘机车应是普通轻型机车,误载为「重机车」,且所载未戴安全帽之地点应是在自强北路,亦与举发通知单及原处分所载之「嘉兴、十兴路口」不同,所制作之职务报告有瑕疵,不能排除员警有误认之可能性,且行车纪录故障而无法检附。

最后,法官根据林男所提出之证据,不能证明有骑乘机车未戴安全帽之行为,其行为自不符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原处分有错误,准许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