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儿女「3贴」又未戴安全帽 妇被拦查竟暴怒抓伤警察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宜兰朱姓女子1月30日下午,骑机车,载一对未戴安全帽年幼儿女,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被警拦下,男警开单时,朱女不服除将警员笔扔掉,被逮捕时反抗敲打警员安全帽,更抓咬警员,导致警员左前臂擦、挫伤、右侧手部擦伤之伤害(伤害部分未据告诉),朱女最后是被制伏。宜兰地方法院以朱女对警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

▲朱女超载一对未戴安全帽儿女,不服取缔还对男警施暴(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判决书指出,朱女在1月30日下午1时30分许,骑机车,载一对年幼子女,经宜兰罗东镇南车路时,因超载及未为其子女配戴安全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被警拦下,男警要开单举发,朱女不服举发,数次出言不逊,其后并将男警交付其用以签收举发通知单原子笔扔向远处

朱女不服取缔,男警要加以逮捕,朱女抗拒并敲打男警安全帽及抓咬男警,造成男警左侧前臂擦、挫伤、右侧手部擦伤,朱女最后是被制伏。

法官审理,朱女犯刑法第135第1项之对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罪。并审酌朱女在警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妨害公务执行,不仅以手打警员安全帽,且以口咬伤警员左前臂、以指甲抓伤警员右手手背,行为诚属不该,但考量被告犯后态度高职毕业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勉持等一切情状,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