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儿女「3贴」又未戴安全帽 妇被拦查竟暴怒抓伤警察
宜兰朱姓女子1月30日下午,骑机车,载一对未戴安全帽年幼儿女,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被警拦下,男警开单时,朱女不服除将警员笔扔掉,被逮捕时反抗敲打警员安全帽,更抓咬警员,导致警员左前臂擦、挫伤、右侧手部擦伤之伤害(伤害部分未据告诉),朱女最后是被制伏。宜兰地方法院以朱女对警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
▲朱女超载一对未戴安全帽儿女,不服取缔还对男警施暴(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判决书指出,朱女在1月30日下午1时30分许,骑机车,载一对年幼子女,经宜兰罗东镇南车路时,因超载及未为其子女配戴安全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被警拦下,男警要开单举发,朱女不服举发,数次出言不逊,其后并将男警交付其用以签收举发通知单之原子笔扔向远处。
朱女不服取缔,男警要加以逮捕,朱女抗拒并敲打男警安全帽及抓咬男警,造成男警左侧前臂擦、挫伤、右侧手部擦伤,朱女最后是被制伏。
法官审理,朱女犯刑法第135第1项之对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罪。并审酌朱女在警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妨害公务执行,不仅以手打警员安全帽,且以口咬伤警员左前臂、以指甲抓伤警员右手手背,行为诚属不该,但考量被告犯后态度、高职毕业之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勉持等一切情状,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