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租屋網訊息租房 4人疑遭二房東詐騙房租押金38萬

陈姓男子透过租屋网刊登出租新北市板桥区整层公寓讯息,引吸4名租客看屋后,当场签约分别收取一个月房租及两个月押金共9万3000元,其中一名吕姓女房客则多加收8000元,陈男得手38万4000元后即人间蒸发完全失联,警方获报后,连系屋主确认陈男正是原承租人,依诈欺罪嫌受理,房东也对陈男提出伪造文书及侵占告诉,警方已全力通知陈男到案说明。

新北市海山警方今天下午接获新北市议员林国春转报,有受害民众向议员投诉遇到二房东涉嫌租屋诈骗,共有4人被骗受害。经警方调查,陈姓男子(30岁)在知名租屋网上刊登出租板桥区三民路一段社区大楼一整层公寓讯息,并于今年3月20日及3月22日,分别与李男(27岁)、何女(40岁)、吴女(52岁)、吕女(25岁)四人现场看屋后,当场签约并向李男、何女、吴女收取一个月租金及两个月押金共9万3000元,但吕女则多8000元,共收取10万5000元。

「我才是房客」、「这公寓是我刚租的。」租客李男与何女今天同时搬东西到板桥区三民路时,发生口角争执,交谈后各自坚持自己才是承租人,当双方都拿出房屋租赁契约,始知都遭陈男诈骗并报警处理。

警方联系该公寓实际房屋所有人李姓女子(50岁)到场了解后,李女表示,该屋是去年5月租给陈男;经四名被害人指认,确认陈男即为诈骗其租金及押金之人。4名被害人坚持要对陈男提告诈欺,房东李女也对陈男提出伪造文书及侵占告诉,海山警方今天均依规定受理,并全力通知陈男到案说明。

看租屋网讯息在新北市租房,4人疑遭二房东诈骗房租押金38万余元。记者王长鼎/翻摄